受委托人可以再委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17:10:34 128 人看过

在委托中,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因为转委托是基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的,代理人应该亲自实施代理行为。但法律同时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由复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

一、代理人越权的合同是否有效?

越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最终走向为:

1.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

2.行为人虽然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但是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合同有效。

3.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二、代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代理权,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如果不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则不成立表见代理。

综上所述,根据表见代理的规定,授权代理书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并写清代理人姓名、权限、代理事项、期限等重要因素,并由被代理人签字。这样就可以防止因为表见代理导致善意相对人的权益发生损害。构成表见代理的是有严格条件要求的,其中最重要一项就是行为人无代理资格。

三、法人代理协议有用吗?

法人代理协议有用。代理行为在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的产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规定,有的是由有关部门指定。超越法人代理权限的行为,不一定有效。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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