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全日制工作和全日制工作的差异在哪里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以日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的当事人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要依法解约,程序更为复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二、全日制合同是正式工吗
全日制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是正式工,正式工是指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全日制工作是什么意思
全日制工作,全天候的工作制度,即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全天上班,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以周或以月计算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n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工作合同的分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别
257人看过
-
非全日制工作算工资吗?
365人看过
-
不定时工作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
27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的怎么办非全日制工作有试用期吗
250人看过
-
非全日制工作是否合法?
494人看过
-
劳动用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有哪些
460人看过
-
全日制、非全日制工作怎么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
-
全日制非全日制工作多少小时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8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
-
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算不算非全日制社保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7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和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参保原则,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
什么是非全日制工作?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06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把非全日制用工纳入《劳动合同法
-
非全时工作制即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0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