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8:10:50 416 人看过

发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然后是对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审查。第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归责原则: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2、举证责任:托运人对其与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担举证责任;承运人对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第二、托运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货物或者有关文件的,应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违反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3、未妥善包装货物致使他人财产、人身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收货人不明或因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责任。第三、收货人责任。1、未付清应由其支付的运费以及其他运输、保管费用的,应支付该费用并缴纳滞纳金;2、逾期提取货物的,应当支付保管费;受领货物的过程中导致运输工具、设备或者第三人的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承运人或第三人的损失。

一、快递毁损责任由谁承担

一般由商家对外负责,承运人承担过错责任,员工不对外。

首先,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再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最后,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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