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22:24:39 196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2、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无需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3、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经营主体或是法定代表人,可不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设计及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依法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变更名称、主要负责人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变更登记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OK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除上述所列之外,公共娱乐场所还包括许多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营业性场所,如:网吧、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酒吧、咖啡厅,洗浴、健身等场所。

二、办理材料

由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印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办事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编号为受理凭证上编号、如符合受理条件将出具受理凭证)——受理(受理时现场审核材料、工作人员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分发业务——资料审查、现场勘查——拟定意见——法制复核

——业务审批——颁发、送达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窗口办理流程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办事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编号为受理凭证上编号、如符合受理条件将出具受理凭证)——受理(受理时现场审核材料、工作人员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分发业务——资料审查、现场勘查——拟定意见——法制复核

——业务审批——颁发、送达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遂溪县湛川路31号

五、办理时限

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遂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年)

第八条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0日 0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防相关文章
  • 丰顺县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二、办理材料盖建设单位公章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内容真实无误盖建设单位公章;平面布置图包括场所总平面图及平面布置图。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内容真实无误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
    2023-05-08
    159人看过
  • 乐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OK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二、办理材料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盖建设单位公章。盖建设单位公章;平面布置图包括场所总平面图及平面布置图。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
    2023-05-08
    289人看过
  • 深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OK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二、办理材料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由申请人自行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对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未实现网上办理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消防
    2023-05-08
    334人看过
  • 罗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根据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9号令)第二条的规定,“公共娱乐场所”包括:(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OK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除上述所列之外,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营业性健身、休闲类公共娱乐场所范围的批复》(公法[2005]241号)公共娱乐场所还包括许多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营业性场所,如:网吧、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酒吧、咖啡厅、洗浴、健身等场所。二、办理材料盖建
    2023-05-08
    434人看过
  • 阳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物或者场所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后,投入使用、营业前二、办理材料建设单位盖公章建设单位盖公章,注明提供日期建设单位盖公章,注明提供日期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名、建设单位盖公章,注明提供日期建设单位盖公章,注明提供日期其它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1.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
    2023-05-08
    427人看过
  • 兴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二、办理材料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
    2023-05-08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防
    词条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消防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火灾的意思。目的是降低火灾造成的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更多>

    #消防
    相关咨询
    •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要求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依法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变更名称、消防安全责任人
    •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材料范围及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7
      办理程序:(1)申请人在区消防大队或行政服务中心拿申报表和告知单;(2)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和需提交的材料提交区消防大队或行政服务中心;(3)区消防大队经初步审核后依法受理;(4)区消防大队在4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检查;(5)区消防大队在实地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不合格的3个工作日内发验收不合格意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1)《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
    •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土地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第一步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第二步缴纳维修基金。 提供资料:1、填写申报单(现场有)。 2、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 第三步缴纳契税。 提供资料:1、《商品房买卖契约》1、2、4、24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
    •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和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和疏散逃生线路图,标明消防设施操作使用方法,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方法。歌舞娱乐场所还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装置,在火灾发生初期,及时播放火灾警报,引导安全疏散。禁止在公众聚集场所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施工作业。公众聚集场所的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培训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组
    • 土地使用证办理材料流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土地使用证办理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