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7:44:49 328 人看过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其他有关文件。

其中:

赠与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2.人死亡证明及经公证的遗赠证明(原件);

3.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和赠与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继承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公证书(原件);

3.境外人士继承已购公有住房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分析(分割)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分析(分割)协议书;

2.由市或区、县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土地勘测报告。

办理程序:

登记业务流程:房地产登记办理流程:案例受理→登记初审→登记复审→领导审批→缮证/核证→发件→归档→案例→办理结束

收费标准及依据:

1.登记费

(1)赠与、继承登记

由受赠人或继承人按房地产评估值的1%缴纳(已购公有住房的受赠人为购房时同住人或人的,及已购公有住房的继承人,由受赠人或继承人按购房时售价的1%缴纳)。

(2)分析(分割)登记

个人产权100元/件由申请人缴纳

其他产权200元/件由申请人缴纳

2.合同印花税

(1)赠与

由赠与双方各按房地产评估值的0.05%缴纳,但遗赠由受赠人缴纳。

(2)分析(分割)

向税务部门办理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契税:由财政局征收

收费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沪价房(1997)第150号沪财综(1997)第038号《关于调整房地产登记、勘丈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办理依据:办理登记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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