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具体有几种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1:51:49 76 人看过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即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或者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合理催告后仍不交房的等情形。

一、按揭房退房要什么条件?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如下:1、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2、对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延迟交房;3、房屋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不能交付;4、开发商在合同订立后将房屋转卖给第三人;5、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购房者法定退房的八种情形

购房者法定退房的情形如下: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4、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及时交房;

5、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法院应予支持。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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