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何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05:40:15 144 人看过

1、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2、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4、申请法院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赔偿相关文章
  • 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的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
    2023-02-25
    416人看过
  •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应该如何解决
    执行难的问题不是法院执行机构单方面的努力就能解决的。宏观上讲,党的领导是解决执行难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当将视野扩展到整体运行机制中,具体的对策如下:(一)从思想上高度认识附带民事诉讼执行的意义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就是要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责令其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给被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使被告人在经济上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使其不能在经济上占到便宜,这充分体现了《刑法》严厉打击惩罚犯罪的宗旨,使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得到挽回或补偿,从而达到伸张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目的。(二)完善适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对于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妨碍或抗拒执行的,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力度不够,对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缺乏应有的保障。[4]对于这种情况,可采用财产保全制度,对控制被告
    2023-06-28
    467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
    故意杀人罪该怎么赔偿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案情是更重要的。关于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2023-06-03
    190人看过
  • 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怎样强制执行(一)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2023-02-16
    155人看过
  • 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执行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大量增加,受害人的赔偿要求越来越高,判决赔偿数额逐年增大。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执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存在着中止率高、终结率低、执行款物到位率低的问题,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切实得到法律保障。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从案件本身分析1、申请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多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寻衅滋事案件。尤其是故意伤害案件,被执行人被处刑后送往监狱服刑,其家属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之间矛盾较深,对立情绪较大,不愿意代为履行赔偿义务,造成执行不能。2、从故意伤害案看,案件的引发多是农村因普通的邻里纠纷激化而引起的,即民转刑,被执行人本身经济条件就比较差,且又因正在服刑无劳动收入,其家庭可供执
    2023-06-11
    35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告人一直不履行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告人一直不履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告人一直不履行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被告人的财产。二、刑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是什么时候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
    2023-04-24
    62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1、赔偿发生的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 2、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而民事赔偿的主体通常是具体的民事违法行为人,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一致。 3、赔偿... 更多>

    #民事赔偿
    相关咨询
    • 民事附带刑事赔偿标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04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费用,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的必要性是有限的,不包括整形和康复治疗造成的费用。(2)误工费:以受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除为限,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费用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
    • 刑事附带民事财产执行如何办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4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
    • 申请交付的刑事附带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6
      被申请人将赔偿金交付法院后,需要当事人本人或者委托其他人到受诉法院的执行庭申请执行(注:不是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时,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要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可以参考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9.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
    • 民事强制执行刑事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4
      符合条件可以附带民事赔偿。 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损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就非物质损害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杀人、伤害、故意毁坏财
    • 刑事附带民事伤残赔偿是否免于民事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9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中不支持伤残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