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决定书需载明哪些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1:06:28 319 人看过

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一、申请工伤鉴定要带哪些资料

申请工伤鉴定要带的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6、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7、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8、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9、非申请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0、工伤鉴定所需的其它补充材料。

二、工伤认定需要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需要确定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其中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劳动局认定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劳动局认定工伤有时间限制,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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