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处骨折手腕工伤怎么赔偿
1.医疗费用包括医疗服务的购买费用、治疗过程中所需药物以及住院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多个方面。
2.对于那些工伤职工而言,若因工作原因需要前往统筹地区以外接受治疗时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也应包含在工伤赔偿范畴之内。
3.在停工留薪期间,职工有权享有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每月按时发放的权利,同时限制停工留薪期的最长时间为12个月;
如若工伤职工的病情较为严重或状况特殊,须得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后,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限,但不得超过12个月。
4.职工确认患有工伤并需住院治疗的情况下,其合理的伙食补助费用同样属于工伤赔偿项目之一。
5.当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级别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向其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两处骨折工伤怎么鉴定
1、申请人准备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供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工伤认定机构受理后,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将工伤认定书送达申请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两处骨折手腕工伤怎么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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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手腕粉碎性骨折手腕粉碎性骨折工伤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5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次手术费,残疾赔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