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一、交通事故什么时候起诉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哪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2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2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多久才会联系有关人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一)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对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三)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三、醉驾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
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调解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62人看过
-
能否通过交通部门的调解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
3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事后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
230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调查什么
398人看过
-
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
463人看过
-
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规定
5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是否必经程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以当事人人自愿为原则;损害赔偿调解不是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的前提。 ②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行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也不能要求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否对交通事故赔偿进行调解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对交通事故赔偿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河北省公安机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的通知(冀公交【2009】170号) 各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河北省2009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印发给你们,请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执行。 2009年6月10日 附:《河北省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
-
交通事故可以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5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多久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