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约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当中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0:54:51 78 人看过

一、对违约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当中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必备条款有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相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以及相关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同时还必须写明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对违约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当中有哪些规定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如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但只有在服务期、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情形下才能约定违约金。一、劳动者违约需要赔偿多少给用人单位要根据合同约定来看,一般劳动者违约承担法律责任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辞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两种情形: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
    2023-06-26
    286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
    2023-08-04
    144人看过
  • 了解解除合同程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
    一、了解解除合同程序解除合同的程序分一般程序和特别程序。1.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在法律无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程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按一般程序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首先应当通知对方,即以明确的方式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除法律法规对解除合同有特别规定的程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对于一般合同来说,当事人之间完全可以按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变更和解除合同,而不必经特别的批准或登记。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有,强制继续履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
    2022-05-30
    281人看过
  • 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影响?
    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违规的依据是:1.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辞退孕妇怎么补偿女职工怀孕期间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二、怀孕时企业能随便辞退员工吗企业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过,这并不能代表在怀孕期间,公司就绝对不能辞退女职工。三、公司裁员孕妇如何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是裁员,原则上也不能辞退在孕期、
    2023-03-29
    4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1、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
    2023-08-13
    1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有哪些(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它主要分为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2023-12-08
    282人看过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1、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数额可以大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根据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程度,违约金可为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凡是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就属于约定违约金;由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就属于法定违约金。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以下简称《通知》)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这一规定确立了违约金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2023-04-06
    431人看过
  • 解除购房合同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违约金乃由合同当事双方出于自愿达成合意并事先约定,同时,违约金不仅具有修补守约方经济损害的功能,更深层次地,也会对违约方产生严厉的惩戒威慑效果。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必须由各方基于商议共同决定,并无金额上限的规定,通常是从认定一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这一角度出发来制定的。若发现在一方违约后,守约一方希望违约方能够承担起违约责任之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估”了实际所遭受的损失,那么守约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提高违约金金额;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远超”实际损失水平,违约方可向法院提起仲裁,请求降低违约金的预期额度。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判断标准,主要依据于守约方实际经济受损情况,具体而言,实际损失主要包括直接损失以及履约利益损失两部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
    2024-07-27
    406人看过
  • 《劳动法》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一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可以通过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解除。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通过协商变更,还可以通过协商终止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解除合同,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承包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业主。
    2023-05-07
    169人看过
  • 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一、《民法典》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
    2023-03-09
    32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2023-04-29
    179人看过
  • 合同解除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主张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分情况而定: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一、婚庆公司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婚庆公司合同违约金一般需要根据合同当中所约定的金额进行赔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
    2023-03-15
    470人看过
  • 合同制工人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案由申诉人:某市汽车发动机制造厂。法定代表人:田某,男,56岁,系某市汽车发动机制造厂厂长。被诉人:谭某,男,27岁,系某市汽车发动机制造厂劳动合同制工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还在履行过程中时,被诉人谭某突然不辞而别到某市郊区钢管厂工作,申诉人认为被诉人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应负违约责任,并提出由被诉人支付12200元违约金,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申诉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调查过程1991年6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1993年7月,申诉人出资送被诉人谭某到某省工学院机械制造系进修学习。1994年7月被诉人谭某进修学习结束,被申诉人安排到铸造车间担任车间副主任。1994年10月申诉人又派谭某到日本考察学习半年。谭某于1995年4月份回到单位,6月份应聘到某市郊区钢管厂任技术副厂长。谭某擅自离厂到其它单位谋职的原因是,原单位工资低,管理僵化,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
    2023-06-09
    402人看过
  • 合同的解除与合同违约对比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二、合同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2、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
    2023-05-22
    9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对方合同违约,可自动解除吗,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2
      对方合同违约的合同也不会自动解除,需要当事人自己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时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后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已经履行了的,则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劳动合同法》有哪些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6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以下情况,才有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
    •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吗,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1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经济损失。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服务期有特别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不需缴纳。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
    • 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合同违约金有哪些条款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8
      《劳动法》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该法第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该法第二十三条是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且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遗憾的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