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18:28:04 244 人看过

法律依据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六条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依法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依法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和取水许可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设置入河排污口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五条依法应当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审批;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除下列情况外,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入河排污口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一)在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上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由该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二)设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审批;

(三)设置入河排污口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但是按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部门同级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需要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所在流域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2008年)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2009年)

第二十三条在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经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在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支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经流域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阳江江城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有哪些前提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在省管河道(河段)、湖泊上设置入河排污口的;2)设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其取水许可属省审批发证的;3)设置入河排污口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但是按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二、办理机构江城区水务局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法律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第六条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依法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依法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依法不
    2023-05-11
    155人看过
  • 汕头潮阳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需要多少开销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五、办理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六、法律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第六条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依法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依法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和取水
    2023-05-28
    72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有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提出申请:1、在所属行政区管入河排污口的审批;2、区权属河道、湖泊、渠道、水库等水域,下同)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上设置入河排污口的;3、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4、排污口区域未达到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指标。二、办理机构鼎湖区水务局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办理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15(工作日)六、法律依据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2009年)第二十三条在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经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支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经流域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3-05-11
    366人看过
  • 佛山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所需材料
    办理对象企业办理条件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相关规定:1、是否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2、依法应当办理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是否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条件;3、是否满足入河排污口设置条件;4、是否符合其它有关规定和协议。所需材料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一、属于区管河道:1.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2份)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2份)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2份)4.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2份)备注: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不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只提交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的简要分析材料。二、属于市管河道:1.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2份)2.建设项目所在地
    2023-05-30
    261人看过
  • 惠东县入河排污口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原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原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原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原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件1份。三、办理地点惠东县平山街新平大道209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四、办理费用不收费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注册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账户并登录惠州市惠东分厅(网址:http://qxwb.hizho.gov.cn/wsbs_hdx/portal/home.seam)在县水务局窗口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提交后得到业务流水号和短信通知2.受理。业务办理人员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是,则进入材料完备性审核环节,否则作审核不通过处
    2023-05-28
    427人看过
  • 天津宁河排污口设置立项审查办理需要怎么申请
    一、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审图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修订)第17条;《天津市实施办法》(2006年修订)第12条;《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发布)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2009年修订)第34条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nhqzwfw.tj.gov.cn/)三、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宁河区芦台镇金华路行政审批中心四、办理机构宁河区审批局五、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六、办理材料
    2023-05-28
    288人看过
  • 连平县建设工程哪些依据
    法律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第三十二条需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和省批准、核准项目投资的,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属于城市和县批准、核准项目投资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应当提交选址申请书、标明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和建设项目选址评估报告等材料。建设项目选址评估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城乡规划的协调性作出分析论证结论。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先将上述材料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
    2023-05-11
    97人看过
  • 饶平县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023-05-28
    403人看过
  • 连平县机动车注册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0年)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0年)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三、办理机构连平县公安局四、办理材料原件原件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原件原件原件原件
    2023-05-28
    455人看过
  • 始兴县机电排灌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第七条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1.初步设计是
    2023-05-28
    264人看过
  • 天津蓟州排污口设置立项审查办理有什么规定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修订)第17条;《天津市实施办法》(2006年修订)第12条;《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发布)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2009年修订)第34条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zqzwfw.tj.gov.cn/)二、办理机构蓟州区审批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修订)第17条;《天津市实施办法》(2006年修订)第12条;《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发布)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2009年修订)第34条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zqzwfw.tj.gov.cn/)四、办理材料
    2023-05-28
    94人看过
  • 天津津南排污口设置立项审查办理位置在哪
    一、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津南区行政审批局二、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津南区行政审批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修订)第17条;《天津市实施办法》(2006年修订)第12条;《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发布)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2009年修订)第34条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nqzwfw.tj.gov.cn/)四、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五、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审图——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六、办理材料
    2023-05-28
    352人看过
  • 惠来县专项捕捞许可证审核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南沙渔业生产管理规定》(2004年)第七条赴南沙海域作业的渔船应当申领《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申领《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二)船舶技术性能状况良好,持有主管部门签发的与作业航区相适应的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国籍证书。(三)刺钓、笼捕作业渔船主机功率在88.2干瓦(120马力)以上;其他作业渔船主机功率在220千瓦(300马力)以上。(四)按规定配置船用通信、导航、船位监控以及消防、救生、灯光声光信号等设备。其中配备短波单边带电台功率必须在100瓦以上。(五)按标准配齐职务船员,指定专门的通信人员。上述人员须持有效的适任证书,熟悉国际、国内的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及南沙渔场作业的有关规定。其他船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训练,持有《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船长必须参加外海作业渔船船长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六)持有《出海船舶户口
    2023-05-28
    121人看过
  • 河北:87%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
    日前,河北省有关部门发布《2007年河北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公报》显示,全省87%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严重。据了解,河北省通过对全省300多个站位、15000余条监测数据的分析表明,2007年全省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531平方公里,与2006年基本持平。污染区域主要分布在秦皇岛洋河至大蒲河近岸海域、唐山市曹妃甸至南堡海域、沧州市黄骅近岸海域。海水主要污染物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油类。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海域部分贝类体内污染物残留水平较高。87%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严重。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依然较高。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主要表现为水体富营养化及营养盐失衡、河口产卵场退化、生境丧失或改变、生物群落结构异常。
    2023-06-06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和排污口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
      禁止在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按照《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流溪河流域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河道、河涌、湖泊、水塘、水库、灌溉渠等水体设置排污口,不得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不符合所在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要求的水污染物。排污单位输送、贮存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处理要办什么证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排水户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水的,应当持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材料向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实施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城市排水许可。符合条件的,20日内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件后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排放的污水水质、水量发生变化时,排水户应当重新办理排水许可。
    • 流溪河排污口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流溪河流域内区、县级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排污口进行调查,对每个排污口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资料,定期监测排污口出水水质达标情况。区、县级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流溪河流域内排污口的位置、数量和排污情况及水污染情况、排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等情况每季度上报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由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法院提高平均审理时间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2、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
    • 考核考核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分别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0
      绩效考核的理论依据是激励理论和目标管理理论,现实依据是业绩评判、能力评判和态度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