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拉料少料是否构成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0:51:52 93 人看过

给工程提供材料的一方提供的材料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的,材料的买方有权要求对方补足缺少的部分。如果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合同纠纷。但是此类纠纷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超出诉讼时效再起诉,一旦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权利人的权利很可能就无法实现。

包工包料施工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可以调节仲裁或者诉讼。施工方与建设方在备案合同之外,另行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等,在结算时,若该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签订的所谓“黑白合同”问题,即备案中标合同(即白合同)与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或“施工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即黑合同)对结算的约定不一致而产生争议如何处理。司法解释出台前,各地法院针对黑白合同在结算时如何认定存在争议,而目前实践中需执行该司法解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

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

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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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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