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下会构成违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0:53:35 249 人看过

合同违约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种情形。

明示的预期违约应当具备以下要件:违约方向相对方作出不履行债务的明确表示;违约方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向相对方作出上述意思表示;违约方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明示违约方无正当理由。默示的预期违约:违约方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违约方无正当理由;合同一方根据合同相对方的行为或情况推测该方在履行届满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一方作如此推测有确切的证据;预期违约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

是否构成实际违约情形,应在审判中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

律师补充:

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不发生违约行为。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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