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平分担损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8:30:40 307 人看过

一、什么是公平责任的特征

1、公平责任是一项辅助性原则,应当在过错责任原则等难以适用的时候才适用:

(1)不能适用过错责任(“没有过错”是适用公平责任前提);

(2)不能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和严格责任;

(3)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如果采用过错责任分担损失不合理,可以采取公平责任。

2、公平责任具有独特的归责基础(即根据分担能力来分配责任)。

3、公平责任不仅是确定损失如何分配的归责原则,而且是确定责任成立的归责原则。

二、什么是公平分担损失

公平分担损失原则也称为公平责任、衡平责任,是指侵权人和被侵权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为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分担损失的侵权责任形态。

三、如何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赔偿,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荣誉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监护权和人身自由等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造成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

1、按照所受损失赔偿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根据侵害行为及侵害人身权益内容的不同,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形也不尽相同。主要包括: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身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

侵害他人生命、健康、身体等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积极的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其中因治疗而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受害人死亡所支付的丧葬费以及办理丧葬事宜所支出的交通、住宿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残疾所需要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为积极的财产损失,即因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实际支出的费用。

(2)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人身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

2、按照所获利益赔偿

3、获利难以计算的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权相关文章
  •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8、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N=.20年(年龄<60岁);.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5年(年龄>75岁)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平均经济损失是多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023-08-18
    296人看过
  • 什么是汇票付款损失的承担?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只须对所提示的票据进行形式审查,交无实质审查义务。付款人在履行法定审查义务后进行的付款是有效付款,即使发生错付,亦可善意免责。但在下列情况下,付款人须承担付款的损失:1、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过款的,如因恶意或重大过失欠缺对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的审查;欠缺对票据记载事项的审查包括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否完备、是否有绝对有害的记载事项、背书是否连续等的审查;对在公示催告期间的票据进行付款的;收到止付通知后进行付款的,均应当自行承担责任;2、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如果发生错付,付款人应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2023-06-06
    59人看过
  • 合伙财产受损怎样分担损失
    一、合伙财产受损怎样分担损失?合伙利益的分配、亏损的分担,有约定和法定两种办法。有合伙协议的按合伙协议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但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协商不成的,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即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损益分配的时间由合伙人约定。二、合伙财产怎样承担债务?合伙企业有于合伙人个人财产分离的合伙财产,合伙企业当然要承担清偿其债务的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的基本法律特征。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两种立法例:一是并存连带主义,即合伙的债权人请求合伙清偿债务或者请求合伙人清偿合伙的债务,两者没有先后次序之分。这对合伙人来说,对合伙的债务承担的是并存无限连带责任。二是补充连带主义,即合伙的债权
    2023-04-24
    367人看过
  • 多方交通事故责任的损失分担比例是什么
    多方责任是指三方以上的赔偿主体对同一交通事故均负有责任的情形。随着道路运输业的飞速发展,与其相适应的道路设施也不断得到改善,多方责任的事故发生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既: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以责论处”1、负全部责任的,赔偿损失的100%2、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70%到90%3、负同等责任的,赔偿损失的50%4、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10%到30%5、交通事故中多方责任的分担比例问题,可以在尊重公安交通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基础上,根据每位肇事人员的过错大小,分别确定出各肇事人员应承担的事故比例基数,然后根据每个事故责任人的比例基数除以所有责任人的比例基数之和,作为每个事故责任人应分担的事故赔偿比例。一、交通事故责任包括什么?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四种。(1)全部责任与无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
    2023-02-23
    388人看过
  • 过户费如何公平分担?
    二手房买卖中房屋过户费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协议,双方在实践中往往承担应承担的费用。如果合同规定买方取得产权证书后支付余额,则认为是卖方承担的许可费;但是,如果税收协议不明确,买方提前支付,法院可直接判决买方支付房款,因为协议不明确的款项属于另一种法律关系。房屋过户费用新政策房屋过户费可以参考一下几点:买房人应缴纳契税:如果首次购买的房屋,并且在九十平以内,当事人应该缴纳房款的百分之一。如果是首次购房,面积在九十平到一百四十四平的,应该缴纳房款的百分之一点五。如果面积超过一百四十四平,或者不是首次购房的,应该缴纳百分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
    2023-07-04
    78人看过
  • 公司破产后,员工应如何分担损失?
    因为公司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单位破产,员工被裁员或者下岗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由此可见,破产员工的补偿标准就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2023-08-09
    253人看过
  • 显失公平公平的合同是怎么做的
    处理显失公平合同的办法:由受损害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由各当事人返还因该合同所得的财产;不适宜返还的,折价补偿他人;并对因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一、股权转让备案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二、欺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2023-03-22
    393人看过
  • 什么是公平和公平执法
    (1)股权是现代企业组织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例如,日本《公司法》将其规定为“持股权”,台湾《公司法》将其规定为“出资产生的权利”。另外,还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1)在我国立法中,公平的表述不是很明确,一些与公平有关的条款有明显的滞后痕迹,不能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的要求,也给法院的执行造成不必要的障碍。例如,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提出股权的概念。当涉及到股权时,常常被“出资”、“注册资本”、“出资额”、“股份”等术语所代替,虽然股权与其各种“代词”之间有着各种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我们有必要对相关概念进行厘清,主要是股权出资与注册资本的差异。事实上,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股权是一种产权,出资额和注册资本只是特定财产的数量化表达;另一个重要的区别是前者是一个变量,而后两者通常是固定值。股权作为一种产权,其价值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变化而自动发生变化,而出资额和注册资本的变动,没有一定
    2023-05-07
    393人看过
  • 共同海损的损失如何分配承担
    一、共同海损基本定义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这种行为,例如引海水入舱、将承运的货物抛入大海、自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进行;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火而引海水入舱、为减轻船舶负荷而将全部或部分货物抛入大海或为进行船舶紧急修理而
    2023-06-06
    425人看过
  • 青春损失费是什么分手要赔青春损失费吗
    1、现实生活中,“青春损失费”的纠纷在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经常发生。然而,“青春损失费”只是通俗的说法,并非一个法律概念。2、由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关系,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支持,所以,在解除同居关系的过程中,“青春损失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很多法院甚至会以主张“青春损失费”违反公序良俗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分手要赔青春损失费吗虽然“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另一方自愿支付这笔费用,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则无论这笔自愿支付的费用是称为“青春损失费”还是“分手补偿费”法律都不禁止。而且如果自愿支付方已经支付了,也不能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接受方返还。一般认为,青春并非一种法律上的权益,不需要他人负有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会随着时间流逝消失。所谓“青春损失”的范围不能确定。承认“青春损失”,也违背人伦道德与公序良俗。因此,如果当事人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及“
    2023-06-13
    120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平均分担风险?"
    视情况而定。有债权债务中,可能会有多个保证人,而一旦出现了保证方面的异常情况,就需要各个保证人实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贷款需要几个担保人担保人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如果信审及贷款行觉得需要你提供担保人的话你就要提供,原则是越多越好,但是也要跟贷款品种相结合的,在于担保人无需指定一定是自然人也可以试法人的。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的手续:(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
    2023-07-03
    100人看过
  • 共同海损是部分损失还是全部损失?
    一、什么是共同海损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这种行为,例如引海水入舱、将承运的货物抛入大海、自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进行;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火而引海水入舱、为减轻船舶负荷而将全部或部分货物抛入大海或为进行船舶紧急修理而自动搁浅,等等,则均属
    2023-06-06
    328人看过
  • 什么样的合同显失公平
    对于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应坚持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的统一。除了须有不公平的交易结果,即合同内容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要素:客观上,须双方订约地位不平等,一方处于优势地位而对方处于窘境,完全没有同对方讨价还价的余地,或是一方无经验、缺乏判断力。主观上,一方必须是故意利用对方所处的不利境地,即行为人必须知道对方所处的境地、知道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并有意识的加以利用。单纯在交易结果上超出市价、平均利润、平均差价的一定倍数不应认定为显失公平。因为显失公平旨在校正合同自由造成的不公平,并不在于干预当事人通过合同调节自我利益的得失。只要订约过程是公平的,法律应重在为当事人提供公平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而不在于直接为当事人订立公平合理的合同。单有交易结果的不对等,不应认定为显失公平。片面地追求交易结果的公平,无疑会破坏交易规则,使价格机制的作用得不
    2023-05-01
    242人看过
  • 显失公平需要什么证据
    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显失公平的合同、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主观要件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一、艺人合同不公平有效吗艺人合同不公平一般无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效力怎么认定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某一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1、显失公平的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
    2023-03-18
    138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权
    词条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更多>

    #监护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有失公平的处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6
      明显有失公平的情节,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适用公平分担损失的情况主要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7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 强行平仓造成损失谁承担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4
      期货公司。期货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又未能按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追加保证金的,按交易规则的规定处理;规定不明确的,期货交易所有权就其未平仓的期货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所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 严重失公平给予什么处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7
      明显有失公平的情节,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承担什么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3-29
      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承担责任视以下情况而定:1、如果劳动者不是故意为之或者没有重大过失,一般不用承担责任,因为劳动者的职务行为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其劳动风险也应当归于利益的享有者;2、如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3、如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那么就会依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责任大小和分担额度。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