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5:31:00 257 人看过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以被告住所地管辖为标准和原则。只有民事诉讼法或者民事诉讼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或者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可以有,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方式。

第一就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当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情形就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合同还款的地点,在出借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在出借人住所地。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一般合伙合同纠纷在哪里开庭?

合伙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无效合同的法院都受理了吗

无效合同纠纷如果属于起诉的法院的管辖范围的,并且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予以受理。合同纠纷一般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了合同起诉的法院的,可按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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