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公司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0:54:01 107 人看过

下列情况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最近三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公司上市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退市后股民的股票怎么办

退市后股民的股票处理方法如下:

1、新三板交易,上市公司退出A股市场,重新申请在新三板市场上市的,股东可以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股票交易;

2、按持股比例清算;

3、卖壳再上市,如果上市公司能让其他有实力的公司注资重新上市,股东持有的股票也可以交易,因为退市只是暂时锁定一年。

一、退市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退市的后果如下:

1、破产;

2、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3、重新上市;

4、进行交易。

总之,退市后可能会破产,可以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但是清偿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普通投资者一般排在最后。

三、公司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可以上市

公司上市需满足的条件有: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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