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减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15:06 477 人看过

截至2011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2009年10月时的2945个减少到1696个,实现乡镇机构和服务双覆盖的省份(含计划单列市)从工作启动时的9个增加到24个。

在2010年实现全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2011年又解决了616个空白乡镇机构覆盖问题。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和机构空白乡镇数量的大幅减少,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

银监会表示,未来要坚持经营机制创新与产品服务创新相结合。结合各地风俗人情、自然禀赋、产业结构、金融消费习惯等,大力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将资源分配重点向乡镇倾斜,业务发展重点向三农倾斜,利益分配重点向一线倾斜。同时,充分发挥网络科技优势,创新使用转账电话和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种机具设备,将金融服务触角有效延伸至乡村。

银监会表示,要坚持政策引领与充分发挥政府支持作用相结合。同步跟进监管政策,开辟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对在空白乡镇增设机构网点实行优先准入。财政部专门出台针对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机构网点的定向补贴政策,着力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空白票据的构成
    综观各国的票据法,空白票据要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包括:(一)空白票据欠缺的是法定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不会影响票据的效力,即使没有进行记载或记载不完全,持票人仍可以行使票据权利,未记载的事项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确定。比如说未记载出票地,依照法律可推定为出票人所在地,所以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的票据不属于空白票据,只有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欠缺的票据才属于空白票据。因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的欠缺会导致票据无效,所以必须进行补记,如金额空白、出票日空白、收款人空白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进行补记,会影响票据权利的行使。(二)必须有票据行为人的签章。依照票据法的基本原理,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人才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没有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不承担票据责任。空白票据实际上是出票人有意识的不记载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持票人在取得票据后补填未记载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后,原已在票据上签章的人
    2023-06-06
    456人看过
  •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6号)《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二OO三年十二月八日第一条为规范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行为,优化中资金融机构资本结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境外金融机构向已依法设立的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境外金融机构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是指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其他政府间开发性金融机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是指在外国注册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外国金融机构。本办法所称的中资金融机构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
    2023-06-05
    337人看过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判多少年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特征有哪些?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金融机构的设立、开业需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严格审批,擅自设立、开业便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双罚。2、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一经设立,对外挂牌,就构成本罪,盈亏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4、行为人犯本罪后,随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是为了集资诈
    2023-04-12
    195人看过
  • 外国在华金融机构
    第一,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的工作范围是开展工作谈判、联络、咨询、服务等非营利性活动,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开展营利性业务。在中国设立代表处是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必要步骤。1979年,日本进出口银行在中国设立了第一家外国银行代表处,第二家是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的营业分支机构。根据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这包括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外资金融公司、合资金融公司等。,这些外资金融机构可以从事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项目:1.公众存款;2、发放贷款;3.贴现票据;(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证券;5.提供信用证服务;6.提供担保;7、办理境内外结算;8.代理贸易;9、从事外币兑换业务;(十)从事同业拆借业务;11、从事银行卡业务;12.保险箱业务;13信用调查和咨询服务以及其他获准业务200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W
    2023-05-07
    144人看过
  •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特征有偿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要式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就该合同的存在产生争议的,视为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该合同也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不同,对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诺成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
    2023-06-05
    232人看过
  • 私募基金是金融机构吗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fndoff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realestateInvestmentTr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trstoftrst(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
    2023-03-26
    44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乡镇镇行政复议机构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本地区的行政工作,因此,无论是国务院还是省、市、县、乡四级地方政府,作为其行政工作的一部分,都要承担一定的行政复议任务,履行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
    • 航空公司跟教育机构签了空白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不好意思,可能我没有表述清楚 1.招飞信息可靠,因为当时通过筛选以后,我们10多人来到该航空公司的总部,由该公司的领导再次面试以后定下来出国的人员. 2.培训费用属于半公费半自费形式,总共的培训费用是60万,私人承担部分在出国前已全部缴纳,关于公司承担的另外30万到底是怎么支付,就是公司和航校的协议中有所阐述了,我们就不太清楚了 3.出国前签订的协议属于三方协议,甲方:航空公司,乙方:航校,丙方:
    • 非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9
      就是说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有银行授信的,与银行有合作关系。其他投资担保公司、3、能否以替客户担保方式,让客户从银行获得融资是两者区别。此外投资性担保
    • 什么是金融机构罪金融机构罪量刑标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 那个乡镇有行政复议机构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8
      有管辖权①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②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③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④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