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关于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行为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1:12:36 159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东莞市监察局、广东省东莞市纪委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严肃纪律,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技标活动健康发展,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依照本办法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既是共产党员又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也可视情节轻重一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不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而自行招标技标发包工程的;(二)按规定应实行招标投标而不经招标技标发包工程的;

(三)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将工程议标发包的;

(四)违反规定将工程分解以逃避招标投标的。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的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r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未经批准超越资质等级承接有关业务的;

(二)转让、出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图签等,非法让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任务的;

(四)擅自将承包的建设工程转包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第五条从事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工程招标投标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的;

(二)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失职而造成损失的。

第六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未经招标技标(议标)给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发放有关证书的;

(二)利用职权对工程承发包进行不正当干预,影响工程招标投标正常进行的;

(三)违反规定批准工程实行议标的。

第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不进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自行发包工程的;

(二)利用职权不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而指定工程承包单位的;

(三)利用职权干预工程招标技标工作的;

(四)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友取得工程任务的。离退休领导干部干预工程招标投标正常进行的,要严肃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对违反第三至第七条规定的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加重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在工程发(分)包过程中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二)以请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任务,情节严重的;

(三)利用职权在工程招标投标及其管理工作中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

第九条对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应当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证,按人员隶属关系和管辖权限向处分对象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同时附送有关材料;或者由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机关会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对外地进入本市承包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人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有关单位对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应当依照本办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给予处分的,应当追究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1998年11月15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招标相关文章
  • 建设部关于机关公务员违反建筑市场活动规则的若干行政处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严肃行政纪律,有利于工作正常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规,结合部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部机关各级国家公务员以及由部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违反建筑市场活动规则,需要给予处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部机关各级公务员及上述其他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八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积极工作。第四条部机关各级公务员及上述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有关事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论其有无谋取私利,一律停岗、停职、或调离,并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条规作出适当的处理:(一)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工程发包或承包的;(二)违反规定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或从事营利性工程建设活动的;(三
    2023-06-10
    281人看过
  •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索取号AB4101010-2004-010载体类型光盘发布机构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文件编号沪建建[2003]0532号记录形式文本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关键词内容描述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招标报价、评标定标的有关规定,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投标报价办法、报价格式、评标标准、评审内容(技术标和商务标)、定标办法。沪建建[2003]532号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第30号令)和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标GB-50500-2003),制定了《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
    2023-06-10
    240人看过
  • 玉溪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玉溪市人民政府文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发布日期:2005-7-26执行日期:2005-9-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是指市级(含红塔区)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县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条利用国家、省、市、县区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债资金及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投资建设的工程(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教育文化卫生设施等),以及市、县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限额以下工程(以下统称为建设工程),适用本办法。第二章预选承包商制度第四条为了便于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从预选承包商中选择投标人或承包人。第五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成立
    2023-06-07
    417人看过
  • 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招标办(站),沈阳市政,沈阳、大连、营口开发区招标办:现将《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一年八月三日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档案(以下简称招标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档案管理。第三条招标档案是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建筑经济活动的重要资料和证据,也是招标投标工作的劳动结晶,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必须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四条招标档案实行统一规范。招标人负责对招标档案的收集、整理,建设单位负责归档和保管;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备案和检查。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五日内,将招标档案(副本)报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第六条凡是在规定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
    2023-06-10
    393人看过
  •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厦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发布部门:福建省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文号:厦建房[2004]35号第一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8号)、《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人大常委会7号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厦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厦建房[2003]164号)等有关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市建设与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具体委托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负责实施监督管理。第三条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
    2023-06-07
    422人看过
  • 关于城市雕塑建设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对我市城市雕塑建设的管理,推动我市城市雕塑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美化城市环境和提高人民精神生活水平服务,现作如下规定。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街道、广场、绿地、公园、单位门前等场所兴建室外雕塑,必须经城市雕塑规划组审查批准,严禁私建滥建。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城市雕塑的设计、创作和制作,必须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或《雕塑建设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上述活动。三、已建成的城市雕塑,由雕塑设置单位负责管理。四、对未经批准,私建滥建城市雕塑的,由市城市雕塑规划组视其情节,作出停建、拆除、罚款处理。五、故意损坏城市雕塑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六、对从事城市雕塑创作的雕塑工作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对贡献突出的雕塑工作者和有关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七、市城市雕塑规划组代表市政府对城市雕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2023-06-10
    322人看过
  • 工程招投标一般程序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标投标这种运行方式必须以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前提1.由建设单位组建适当的招标班子2.向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3.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并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审定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6.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sheji)图纸、技术资料等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投标文件答疑9.建立评标组织,制订评标,定标办法10.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12.发出中标通知书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二.建筑工程的一般程序1.设计(sheji)前期设计前期一般指一个建设项目提出开发的设想阶段,即投资前阶段。这个阶段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形成项目评估报告等三项内容,达到最终立项目标。(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建设项目发展周期中的最
    2023-06-07
    316人看过
  • 泉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通知
    泉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通知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泉州市建委发布文号:各县(市、区、管委会)建委(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招标行为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一、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计划委员会、泉州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泉财基[2001]232号)文件精神,市直所有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在办理工程招标报批前,建设单位需先行向市采购办和财政局核准工程采购资金,取得核准单后再行工程招投标,严禁超概算和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二、根据招标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涉及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及商品住宅项目(含外商和个人投资项目)都必须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招标发包,确定施工单位。三、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为保证招
    2023-06-07
    231人看过
  •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鼓励竞争,确保质量,缩短工期,提高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是列入国家和省计划的建设工程,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五市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含三千平方米)或投资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的建设工程,均按本规定进行招标;三千平方米以下或五十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可实行平方米造价包干。其它市、地招标工程规模,参照五市标准,自行确定。第三条凡持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的国营、集体建筑安装企业,乡镇建筑队,工程承包公司,综合开发公司,不受地区、部门限制,都可以参加投标。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地区,对于外部门、外地区中标的单位,应积极提供方便。第四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监督。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必须坚持招标平等、评标合理、定标公正。第六条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
    2023-06-10
    88人看过
  • 工程招投标法规定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
    一、工程招投标法规定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工程招投标法》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法律依据:《工程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二、工程招标管理流程是怎样的?工程招标管理流程如下:1.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2.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3.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实行公
    2023-04-16
    338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发展和规范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若干意见(试行)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省工程建设监理行业,提高行业竞争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3]18号)和《福建省建筑业2003-2010年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全面推进工程监理企业改制(一)要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鼓励发展民营企业,2005年底前国有、集体工程监理企业要全部完成改制工作,实现监理企业改革目标。(二)为了促进企业加快改制,实行企业资质年检与企业改制情况相结合,2005年年检时尚未改制的国有和集体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提供经该企业职代会通过的企业改制方案。(三)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工程监理企业改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行情,分类指导,抓紧落实,确保改制计划完成。二、加快发展工程监理队伍(一)凡
    2023-06-10
    4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经第四十三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二、有关内容第六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
    2023-06-04
    88人看过
  •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东莞市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管理暂行办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东莞市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东府[2003]119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东莞市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东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关于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列入招投标事项的精神,我市规划新建加油站的经营资格须进行招投标。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新建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二章招标范围和前提第四条未列入《东莞市加油站发展布点规划》的加油站不得建设,凡列入《东莞市加油站发展布点规划》(20
    2023-06-07
    451人看过
  • 国防科工委关于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若干
    国防科工委关于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若干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国防科工委发布文号:科工计(2002ぉ772号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ぉ,委属各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为规范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和改进招投标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进行招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二、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经国防科工委核准,对相关内容可不进行招标,但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提出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一ぉ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二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三ぉ
    2023-06-07
    266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以及邀请招标这两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更多>

    #工程招标
    相关咨询
    •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办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公布于1999年3月3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关于监理投标中避免违法行为的若干规定》有何司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定(执行办法第59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 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第26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5
      中标通知发出后,设备需方如拒签合同,应当向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额为中标金额的2%,由单位负责处理。
    • 本溪市禁止居住区违法建设若干规定(试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2
      XX相关部门未按照本规定协助、配合制止违法建设,造成制止违法建设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各区人民政府未开展巡查或者未按照本规定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造成制止违法建设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的,取消其当年绩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