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处理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4 00:10:06 165 人看过

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如何分割该房屋。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赠予子女且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由双方协议分割。

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如何分割该共同财产。是婚后一方父母赠予子女且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

夫 妻 离 婚 时 住 房 如 何 分 割 ?

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夫妻离婚时私房的处理方式。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离婚时处理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事项。因此,在处理夫妻离婚时私房问题时,应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依法判决,以保障各方权益。

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如何分割该共同财产。然而,一方父母赠予子女且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由双方协议分割。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夫妻离婚时私房的处理方式。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夫妻离婚时私房问题时,应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依法判决,以保障各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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