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公安局
坚持教育处罚相结合取得良好效果
近期以来,夏津县公安局站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在查处治安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把处罚当手段,把教育当目的,实施人性化执法,缓解当事双方矛盾,减弱或消除执法者与被处罚者之间的对立关系,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六月份以来,该所先后依法治安处罚66名涉嫌违法人员,其中41名被处罚者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占总处罚人数的62%。
---统一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该局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充分认识查处治安案件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对于消除双方对立矛盾,缓和相邻关系,密切警民关系,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使全体同志在以人为本,促进和谐上形成共识。
---集中警力,及时查清案情。发生治安案件后,该局均及时立案,并督促办案部门随即组织警力迅速展开查证工作,在第一时间查清案件的起因、经过、损伤情况,当事人行为等情况,弄清事实,分清责任,为依法处理奠定工作基础。
---依据事实,公正评判当事双方。查清案情后,该局要求办案民警根据事实对双方在整个案件中的责任进行公正评判,明确谁有理、谁没理,谁应承担责任。随后,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使双方明白有理违法也要受处罚,没理被侵害也要被保护的法理。同时,对双方在道德层面上的言行进行客观评判,该批评的批评,该肯定的肯定,真正使双方都感到执法者的关爱,从而消减执法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
---换位思考,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工作,真正让被处罚者认清自己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伤,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从而解除其思想上产生的对执法者的种种误解,切实达到让其心服口服的目的,力争使被处罚者达到一次被处罚、终身不违法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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