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是否按劳动法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4 08:31:31 333 人看过

一、劳务关系是否按劳动法执行?

是的。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什么是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的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三、劳务关系基本要素

1、主体

劳务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

2、内容

它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

3、客体

既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四、劳务关系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劳务关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狭义的劳务关系的特点:

1、是一种准劳动关系。

2、用工方不具备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或者具备主体资格但工作内容具有临时性。

3、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4、根据用工方的指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5、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劳务关系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第二天就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中保障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哪一方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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