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8:21:19 414 人看过

第一章拆迁管理

第一条在本市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统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在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内涉及房屋拆迁,取消宅基地安置,由用地单位(以下统称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定销公寓房安置。有条件的镇(区)可建造小高层或高层公寓房安置。

第三条城镇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外农村居民房屋拆迁可选择自建房安置,但应在规划确定的新农村集中居住点建房,鼓励放弃宅基地选择定销公寓房安置。对整村整组征地拆迁的以及无地组拆迁的,一律实行定销公寓房安置。

第四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本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第五条房屋拆迁涉及的评估、测绘、动迁、房屋拆除的具体工作,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并经市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单位实施。

第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动迁补偿等相关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迁中户籍在册农业人员安置基准面积的认定和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迁定销公寓房价格审批、鉴证、仲裁工作。

第二章拆迁补偿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中合法建筑面积,以合法有效批建面积为准。具体由各镇(区)界定。

第八条房屋拆迁各类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1.房屋重置评估价。按城镇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的评估单价×合法建筑面积。

2002年4月1日前批建的房屋,一宅中的附房以合法批准面积为准,按房屋重置评估价补偿,不作安置。超过合法批准部分作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2002年4月1日后批建的房屋,不再另计附房面积,超过批建的部分按违章处理,不予补偿。不足批建面积的,以实际面积为准。

2.房屋装修评估值。

3.附属物补偿。各类附属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各镇(区)自行合理确定。特殊附属物补偿,由各镇(区)委托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偿价格鉴证。

4.辅助补贴。(详见房屋拆迁辅助补贴补偿标准表)

5.房屋区位补偿。720元/㎡×房屋安置基准面积。

按时签协搬迁奖励。签协及时、按时搬迁的原则上给予不大于18000元的奖励。具体标准由各镇(区)按拆迁项目自行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补偿策略: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践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1、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2、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被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土地补偿,并未规定房屋的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在法条的表述上为附着物。且当下《土地管理法》是2004年8月修订的,《土地管
    2023-07-07
    259人看过
  • 集体土地农村房屋的拆迁评估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区域、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规定,各省市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文件和具体实施细则,这对城市房屋拆迁来说有了评估依据和规范,而相对于集体土地的农村房屋拆迁,可依据的有关法规及行政文件就相对较少。笔者在浙江上虞的曹娥江江堤公路拆迁和宁波大榭岛杭州钢铁联合企业搬迁工程评估中碰到以下问题:一、无产权证问题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大部分都未发房屋所有权证,这会出现以下几个问题:1、建成年份问题,由于缺少房产证也无建房资料,在评估时被拆迁人从本位出发一般都回避或瞒报建成年份,极少会如实相告,在评估房屋成新时会出现偏差(城市房屋评估一般10年为一个成色,再根据使用人对房屋的保养状况适当修正);2、用途问题,评估时会碰到有些被拆迁人是半工半农产,一些农产利用道地或院子搭建一些简易丁
    2023-06-10
    26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法内容有哪些
    一、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法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依法经过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2、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3、严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项目建设的行为。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村委会或个人签订协
    2023-03-17
    70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属于什么性质
    根据国务院现已废止的2001年修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来看,房屋拆迁是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开发商等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成为拆迁人,被拆迁人为房屋所有权人,两者之间形成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在这部条例中,基本法律关系讲的是被拆迁人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政府实施监督管理。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改变了这种基本法律关系,第1条规定:“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可见,在新的法律关系中,政府既要拿到土地,享受权利,就必须承担责任,政府的责任就是向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城市房屋拆迁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征收行为,国家动用其公权力对于单位、个人的房屋所有权的剥夺,其实
    2023-06-15
    220人看过
  • 佳木斯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阅读全文】佳木斯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令(9号)《佳木斯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请严格遵照执行。市长李海涛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管理,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拆迁办是本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第四条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搬迁期限,根据项目性质以拆迁公告为准。第五条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应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估价机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第六条被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房屋安置的,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执行下列标准。回迁安置房屋设定以
    2023-06-10
    52人看过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
    一、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
    2023-06-03
    34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要求是什么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条件又是什么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5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要求: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七条用地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八条用地单位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
    • 拆迁是否可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5
      城市房屋拆迁,目前的首要依据是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楼主所称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所以不可以按照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地方政府就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都会出台跟国家法律、文件相配套的文件,这些文件应当公开,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阅,建议楼主研究一下你们当地的配套文件。从经验来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首先是政府结合拟拆迁房屋区位价和房屋重置价,提出房屋拆迁安置补
    • 如何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07
      通过立法和体制途径 (一)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以限制借“公共利益”目的滥用征收权的现象。 (二)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坚持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以弥补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征收和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的实际损失。在区分“公益目的”和“商业目的”的用地的基础上,按照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规定,分别制定出不同的最低补偿标准,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赋予宅基地使用者以真正民事意义上的物权,对宅
    • 拆迁法规定国有土地房屋和集体土地房屋各有什么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8
      首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法律不同。目前司法实践中,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相应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而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立法上是属于空白状态,即便各个地方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但也都或多或少的对企业拆迁的补偿缺乏相应的规定。只规定了集体土地上住宅和耕地的补偿标准和方法。其次,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流程不同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拆迁流程。由于土地性质和法律依据的不同,集体
    • 土地拆迁集体房屋补偿怎么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7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1、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分别为: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