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刑诉法第163条撤案规定:新内容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2 10:20:22 474 人看过

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规定指出,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则应撤销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则应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规定,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则应撤销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则应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

刑 法 新 条 款 : 关 于 撤 案 的 规 定

刑法新条款:关于撤案的规定

近日,我国刑法领域迎来了一项重要改革:对于已经定性为犯罪但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处理。这一新条款的出台,旨在加强司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及时性,提升法治水平。

根据新条款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报案后,经过调查后认为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或者已经超过追究时效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处理,并及时将撤销案件决定书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公安机关也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保障司法公正。

这一新条款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我国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人民群众在遇到合法权益问题时,能够更加便捷地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同时,也意味着司法机关在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案件公正处理,使司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规定,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则应撤销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则应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这一新条款的出台,旨在加强司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及时性,提升法治水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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