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00:38 483 人看过

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什么

安全责任是规定人们在安全生产中应做之事,其通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定,具体为:

1、行政首长负责制: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首长,都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总负责人,对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负领导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分级责任制:即根据各部门的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3、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就是将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所涉及的每一个岗位。

4、技术责任制:这是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技术把关。技术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是审批制、隐患整改制和三同时制度等。

二、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怎么处理

1、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方面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认真进行事故的分析统计上报。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企业员工培训和演练,紧急情况下立即启动预案,并且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将按照不同事故等级、性质和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如下: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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