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有效时间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一、工伤申报有无时间限制
工伤申报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报名流程有哪些?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
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需要多久赔偿才合适?
421人看过
-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多久能拿到
341人看过
-
多久才能解除工伤赔偿
70人看过
-
赔偿工伤多久才能实现
476人看过
-
多久能认定出工伤赔偿
289人看过
-
工伤赔偿申请时效是多久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规则
107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工伤赔偿时效规定是怎样的,工伤赔偿时效有多久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3工伤待遇的时效规定如下: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2、赔偿时间: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
-
受伤多长时间能赔偿工伤赔偿有效期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8参保单位、所在每月25日将职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及鉴定申请人垫付的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赔偿多久能到账,工伤赔偿多长时间能到账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5关于工伤赔偿多久能到账的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
-
工伤赔偿时效是多久, 工伤造成伤残如何赔偿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你应当尽快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和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
-
多久才能解除工伤赔偿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9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在法定医疗期满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不受限制。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疑似职业病患者;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