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地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02:40:10 168 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实施的地点,合同履行地包括约定属行地和实际履行地。约定履行地就是合同明确约定的实施合同事项的地点;实际履行地就是实际实施合同事项的地点。根据合同的性质或内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会有所不同。合同约定展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属行地点为合同属行地。

一、租房合同违约起诉地方是哪里

租房合同违约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三、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社保缴纳地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部分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多个地方吗?
    一、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多个地方吗?生活中许多事情都是具有特殊性的,在合同中也是有这特殊性,这个特殊性表现在合同履行地上,比如当事人签订合同在一个地方,有时候涉及到工作的特殊性,所以合同履行地不一定是指合同签订地,也可能不是同一个地方,而是多个地方,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多个地方。二、关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相关法律条文: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多个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管辖: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多个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约定管辖的不
    2023-06-15
    115人看过
  • 合同订立时的履行地指哪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一、未签合同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么有。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合同产生民事纠纷的,如果是合同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是其他纠纷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
    2023-04-04
    397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二、相关法律《民诉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务合同纠纷在哪立案1、劳务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劳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所以劳务合同履行地法院可以立案。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
    2023-02-04
    324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是发货地还是收货地
    这个要根据合同性质决定。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要依据合同性质决定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履行的规则是什么1、履行主体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2、履行标的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
    2023-04-04
    363人看过
  • 合同签约地就是履行地吗
    合同签订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一、合同纠纷管辖法律规定是什么合同纠纷管辖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
    2023-06-20
    148人看过
  • 贷款方所在地即是借款合同履行地吗
    一、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
    2023-05-05
    187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地管辖是否要约定才有效
    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是优先合同履行地约定,合同未履行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约定管辖法院起诉,但是不能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合同履行地管辖不是约定才有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就有效。一、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是:1.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管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否与约定履行地一致。当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时,以约定的履行地法院管辖,而不能以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2.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即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仅对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则不适用约定优先原则。3.约定管辖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约定管辖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民诉法专属管辖
    2023-06-04
    428人看过
  • 合同中订金是买方的合同履行地吗
    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是卖方向买方交付买卖标的物的地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购销合同交货地能否为履行地购销合同交货地可以约定为履行地。法律关于履行地的确定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二、赠与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合同的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履行地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三、合同履
    2023-04-03
    307人看过
  • 借、贷双方的履行地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
    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其次,是借款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按照前面的规定,履行地应该在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即贷款方所在地。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哪里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来约定履行地;如果不能协议约定的,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是哪里;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则以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的。
    2023-08-17
    184人看过
  • 资金转出地是合同履行地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不履行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如下: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
    2023-02-28
    375人看过
  • 卖方公司为合同履行地吗
    一、卖方公司为合同履行地吗卖方公司所在是不是合同履行地,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卖方收取货款的,卖方公司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买方逾期付款利息怎么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1、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者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2、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
    2023-06-17
    375人看过
  • 民法典购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购销合同履行地确定可以约定,也可以法定。当事人约定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民法典购销合同履行地点可以是哪些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
    2023-07-06
    183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不一样怎么办?
    合同履行地和约定地不一致按照合同的实际履行来确定管辖法院。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一、如何确定加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
    2023-06-24
    345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中合同履行地不明的怎么去确定履行地
    履行地不明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呢居间合同履行地的确定:1、居间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时,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2、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01
    33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交货地是合同履行地吗,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8
      关于交货地是合同履行地吗的回答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
    •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指哪个方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1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合同履约地是否也是履行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
      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以交货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这样理解,因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间的区别点;而“非金钱给付义务”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区别。
    • 什么是保证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保证合同履行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7
      保证合同履行地是保证合同实施的地方,包括约定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约定履行地是合同明确约定的合同实施地;实际履行地是实际合同实施地。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由担保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主合同与保证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 贷款方履约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1
      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以交货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这样理解,因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间的区别点;而“非金钱给付义务”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