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失业时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24:22 292 人看过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待遇、失业求职补贴、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失业期间技能鉴定补贴、失业期间医疗保险待遇、,失业死亡的丧葬补贴和养老金

失业保险金:

如果雇主和他本人在失业前已支付超过一年但不足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再就业后再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上次失业时应当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一并计算,失业期间医疗保险待遇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死亡丧葬补助金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应参照当地有关在职员工死亡的规定,向幸存者发放一次性丧葬津贴和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个人死亡,且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工伤保险丧葬补助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的条件,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被保险人相关文章
  • 什么样的人才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享受低保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只有低保户才能享受低保待遇,所谓的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而低保待遇是指符合低保申请资格的家庭可以享受到的相关优惠政策,而不同的地区,其低保待遇标准又是不一样的,下文将以辽宁抚顺市为例,对其低保待遇标准进行介绍。医疗救助实行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行,低保对象个人支付部分(包括起付线和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
    2023-02-27
    125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能享受多久?
    市民吴女士:我不久前被单位辞退,现待业在家打算找工作。上班时单位为本人缴纳了失业保险金,请问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期限有多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首先需要明确,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对于享受期限,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农民工实行分段计算,2008年6月30日以前缴费每满1年领取1个月生活补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08年7月1日后缴费年限按城镇失业人员的同样标准确定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金;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满1年以上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享受期限,且与前次应领而未领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23-04-23
    171人看过
  • 什么人可以享受职业病待遇
    只有被鉴定为职业病才能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一、职业病待遇需要哪些诊断要求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二、诊断为职业病有哪些待遇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
    2023-02-18
    92人看过
  •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按什么标准确定?
    失业失业的实施。正是基于上述各方面考虑,条例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作了上述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主要考虑到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应逐步提高,与此相适应,失业保险待遇的水平也应逐步提高,使失业人员和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可使失业保险金随着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有利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考虑到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情况千差万别,全国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好操作。为此,条例将具体发放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022-04-30
    310人看过
  • 怎样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到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到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1、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
    2023-06-09
    281人看过
  • 台州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待遇
    根据《吉林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1、失业保险金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补助金;3、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2023-05-29
    173人看过
  • 怎么看失业保险享受待遇条件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
    2023-05-31
    138人看过
  • 女性失业人员可享受什么待遇呢
    女性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可一次性领取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50%的生育补助金。另外,失业人员享受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女性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待遇?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可一次性领取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50%的生育补助金。另外,失业人员享受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有哪些?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大连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日前,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4月1日起,大连市将再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失业保险金140元~
    2023-05-05
    336人看过
  • 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一、失业保险如何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如下: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二、自己主动离职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自己主动离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依法参加了失
    2023-02-21
    193人看过
  • 如何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如何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为6月3日至7月2日。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
    2023-06-07
    68人看过
  • 欠缴失业保险费企业的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该规定中“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应理解为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应缴费期间,累计缴费满1年,而不限于在失业前一年发生。也就是说,只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即使其在此期间曾有过欠缴行为,也不影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4-27
    90人看过
  • 外地人在南京失业可享受其失业保险待遇介绍
    外地的在南京工作的人员只要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缴费,那在失业时候可以享受与南京市民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在保险金领取方式上,异地失业人员有三种选择。只要在南京市就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缴费,在失业时,都可以享受南京市的失业保险待遇。南京市新出台的失业保险政策规定,自7月1日起,异地失业人员将享受与南京市民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在保险金领取方式上,异地失业人员有三种选择:一是可选择在南京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异地失业人员可持有效的暂住证,在暂住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手续,与本市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二是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负责代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需划转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介绍、培训补贴,按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2计算划转。三是可选择一次
    2023-05-08
    330人看过
  •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领取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失业人员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顺产按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难产按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二、失业人员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流程是怎样的?失业人员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流程如下:1.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补助费,申领生育补助费的失业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以上证件和单据,填写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申领表,审批后为失业人员办理申领生育的费用报付手续;3.经办机构在申领人办理申领生育补助费时,告知申领人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助金。三、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材料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要的材料有:1.失业女职工医保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2.失业女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需附加提供
    2024-03-19
    361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什么时候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才能够确定是工伤,已经经过了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两个环节之后就能够享受。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相关知识】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准,如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标准);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
    2023-03-01
    26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在签定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保险费。除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后才能生效。... 更多>

    #被保险人
    相关咨询
    •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 办理失业人员上岗保险可享受什么待遇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2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
    • 个人主动离职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8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这里的按月发放有两个含义:一是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指每月的应发数额;二是失业保险金每月发一次。
    • 个人参加失业保险以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9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参加员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无需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2)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费期间死亡的,根据当地员工死亡的规定,向遗属支付一次性葬礼补助金和赔偿金(3)接受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的补助金。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