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收费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29:17 453 人看过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问题,《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4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60至61条、《劳动争议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268号附件)第2项规定:

(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处理费主要内容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证人误工补助和文书表册印制费等。

(2)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后5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每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标准是: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元。

(3)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5日内预付,预付金额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结案后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与直接处理本案无关或超出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如旅差费标准)的开支不得列入处理费向当事人收取。

(4)①、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②、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败诉,一方胜诉的,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败诉方当事人是职工且4人以上具有共同理由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人数决定他们分别应负担的仲裁费数额。);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仲裁费由双方当事人酌情分担,双方分担的数额由仲裁委员会决定③、撤诉案件,仲裁费申诉人负担。④、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的鉴定、勘验结论有异议并申请复议(查)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复议(查)否定原结论的其费用列入劳动争议处理费;未否定原结论的,其费用由申请方据实结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1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2、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1)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4、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5、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案件处理费由当事人双方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后五日内预付
    2023-02-21
    57人看过
  • 劳动者应向何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劳动者应向何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缴纳仲裁费用。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申请仲裁的事项,《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
    2023-06-12
    235人看过
  • 关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1998)
    江苏省劳动厅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1998]49号各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深化,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依法、准确和及时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对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处理问题1.企业在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因变更劳动合同与职工发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按履行劳动合同争议进行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妥善处理。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由于企业改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
    2023-06-05
    194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服务费用相关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如下:1.书面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仲裁机构要钱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以前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主要是依据《劳动部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的通知》(劳办字「1992]22号)及两个附件,即附件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6号文件)、附二是1992年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制定的《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以下是关于收费的规定:第二条劳动争议当事
    2023-07-17
    417人看过
  • 仲裁庭管理劳动争议的期限的问题
    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在45天内。一般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经批准可延长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对事实清楚的部分,可以先对其进行裁决。我国仲裁庭组成方式应采用的决定机制问题既然我国应采用国际上通行作法来确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则我国仲裁庭组成方式要解决的第三个问题是应采用独任仲裁庭还是合议仲裁庭来作为我国的仲裁庭组成方式?从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看,对于当事人未商定仲裁员人数时,仲裁庭组成方式主要有独任仲裁庭与合议仲裁庭这两种不同的作法。ICC仲裁规则是独任仲裁庭方式的主要代表,而UNCITRAL仲裁规则则是合议仲裁庭方式的主要倡导者。国际商会在仲裁规则制定之初就采用了独任仲裁庭方式,其主要理由有两点:一是仲裁庭组成人数对当事人仲裁费用的支出将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仲裁庭不是由1名而是由3名仲裁员组成,则当事人仲裁
    2023-08-16
    467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收取仲裁费?
    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按广东省有关规定,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预交处理费,处理费收费标准:(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2023-06-09
    37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中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内容
    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如果当事人就劳动争议问题在仲裁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发生法效力,当事人也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其它规定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外,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
    2023-03-24
    445人看过
  • 合同争议中仲裁的相关问题
    在合同中,往往存在“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这些表述是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时通常采用的表达方式,而一旦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又往往成为当事人提出裁决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的理由,将“执行”、“履行”的内涵给予狭义的解释。合同的履行(执行)是一个延续性的行为,包括履行中各个阶段及一方违约后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表明仲裁范围仅限于合同履行的某一具体阶段,如:“赔偿引起的纠纷”,“合同解释引起的纠纷”等,有关该合同的任何事项都属于仲裁范围。
    2023-06-08
    19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仲裁案件的几个常见问题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2009年10月29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常见问题来源:上海法治报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后,仲裁案件逐年增多,当然,这和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性规定增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也有关系。当然这也带来一定问题,不少劳动者提起仲裁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认为反正不花钱,输了也没事。结果导致一些该赢的案件没有赢,该多得的没有得到。一、如何证明自己确实是该单位的劳动者?实践中,打官司时才发现自己没身份的事不少。根据劳社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确立劳动关系可以根据下列证据:1、劳动合同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
    2023-06-09
    43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的区别,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裁决。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2023-02-24
    425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延长争议仲裁免费
    日前,记者从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获悉,根据今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已由原来的两个月变为一年,并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据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金*烈介绍,法规的新变化,可以更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前三季度的劳动争议仲裁数据显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103件不予受理的案件中,除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以外,70%以上的案件都是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截至今年9月底,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共受理案件331件,现已结案315件,规定时限内结案率100%。在已结案的315件案件中,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涉及职工3981人。针对现今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的新变化,金*烈向广大劳动者提出几点建议:建立劳动关系前,一定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迫于无奈而无法签订或取得劳动合同的话,在工作中就要保存好工资条、工作服、员工手册
    2023-06-14
    426人看过
  • 当前劳动争议仲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现行法律对劳动争议设置了仲裁前置程序,不服仲裁可以申请复议,不服复议还可以提起诉讼,导致劳动争议解决周期长,浪费当事人时间、精力,也影响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审判机关的资源整合。笔者建议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仲裁机构应逐步加以改革和完善。主要的想法是:取消现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实行裁审分离、各自终局体制。取消现有劳动争议必须仲裁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发生了劳动争议后,调解机构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可以由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其一,若申请仲裁,就不得再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若提起诉讼,就不得再申请仲裁,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对于当事人一方申请撤销劳动争议裁决,法院则按照仲裁法第五章第58条至61条的规定办理。改革现行劳动仲裁机构的设置及管理模式,提高劳动仲裁的权威性。针对现有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工会、用人单位组成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成了事实上的劳动主管部门下属办事机构问题,在现
    2023-06-04
    225人看过
  • 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如果当事人就劳动争议问题在仲裁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发生法效力,当事人也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流程一、申诉受理当事人申请处理劳动争议,须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其副本。须载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职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副本数量与被申诉人数相同。2、证明申诉人请求理由和事实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有证明人的,应提供证人证言书面材料,并注明证明人姓名、住址和联系办法等内容;有实物证据的,应提供证据实物;3、申诉人劳动聘用合同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劳动争议处理部门拒绝接收材料不齐、请求事项不明、被申诉人不确定的申诉案件。二、协商解决发生劳动争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意向,协商一致的,双方制
    2023-08-17
    429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以下简称调解协议)的仲裁确认工作,制定本意见。第一条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其效力。第二条仲裁委员会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应当坚持简便、快捷的原则。对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案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认真审查调解协议的效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审理确认调解协
    2023-06-07
    9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与工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劳动法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就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项劳动报酬所发生的争议。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当因工资待遇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 关于《2017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规定》相关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1
      2017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规定如下: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8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六大亮点如下: 1、延长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 2、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 3、仲裁管辖体现了合同履行地优先的原则; 4、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 5、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 6、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 关于工伤赔偿问题的争议仲裁前置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8
      讼,应先经过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了防止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推逶不负责任,或者对有关问题的认识不准确,也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就劳动争议纠纷的有关受理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的效力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29
      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发,并不代表裁决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服的,可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等待法院审理。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