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毁约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9:12:55 184 人看过

1、毁约方必须向对方作出不履行债务的明确表示。表示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在性质上是一种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通知。表示的内容既可以是直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通知其不打算履行,也可以是以其他借口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主张合同不成立、无效,以此为借口不履行。

2、毁约方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以前,作出拒绝履行义务的表示。如果在履行期到来后才提出毁约,就构成实际违约。而且,毁约方所作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包括将要毁约的内容,而不能仅仅是表示履行的困难和不愿意履行。

3、毁约方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毁约方拒绝履行应当对对方从合同履行中获得的利益有重大影响,导致其合同目的的落空。如果仅仅是拒绝履行合同的部分内容,并且不妨碍债权人追求的根本目的,就不能构成预期违约。

4、明示毁约必须无正当理由。如果提出毁约有正当理由,就不能构成明示毁约。所谓正当理由,包括:债务人享有法定的解除权;债务人因合同具有显失公平的原因而享有撤销权;合同关系自始不存在、条件不成熟;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本身具有无效因素等。在实践中,一方提出不履行合同义务常常有可能会找出各种理由和借口,如果这些理由能够成为法律上的正当理由,则不构成明示毁约。各种正当理由主要包括:因债权人违约而使债务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合同具有无效因素而应被宣告无效;合同应被撤销;合同根本没有成立;债务人享有抗辩权以及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使合同不能履行等。在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一方拒绝履行义务是合法的,因此不构成明示毁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0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有哪些区别
    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有以下区别:1、前提条件不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以双方履行债务时间有先后,只有先履行的一方才能行使;而默示毁约则没有此前提条件。2、依据的原因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对方财产在订约后明显减少难以履行,默示毁约所依据的理由不限于财产的减少,默示毁约依据的原因更广泛。一、承租人行使抗辩权的限制性具体来说,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一)适用范围的限制。任何一种抗辩权都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如果超过此范围,就是对权利的一种滥用,因此必须加以限制。我国《民法典》、《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几种典型抗辩权的适用范围。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
    2023-04-01
    247人看过
  • 明示毁约与拒绝履行的相同之处有什么
    拒绝履行是指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而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由于拒绝履行与明示毁约一样,都是由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而引起的,因此大陆法学者常常将明示毁约包括在拒绝履行之中,从而使拒绝履行与明示毁约两种形态合二为一。在他们看来,明示毁约只不过是拒绝履行的一种特别的情形,明示毁约应包容于拒绝履行制度之中。一、明示毁约与拒绝履行之间的不同之处1、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拒绝履行是发生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后,而明示毁约必须发生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在理论上讲,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前后都可以拒绝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但根据大陆法的一般观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债务人并不负有给付的义务,因此履行期限到来之前的拒绝履行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拒绝履行
    2023-03-31
    60人看过
  • 明示违约后相对人的救济有哪些途径
    对于明示毁约的法律救济,债权人可以有两种选择:(一)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坐等履行期的到来。(二)也可以不理会对方的明示毁约而继续保持合同效力,等到继续履行期到来后,按照实际违约得到救济。但债权人应负担减损义务,且应承担履行期内意外事变的风险。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形态。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亦称为“明示预期违约”。相关知识明示毁约构成要件是什么:1、毁约方必须向对方作出不履行债务的明确表示。表示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在性质上是一种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通知。表示的内容既可以是直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通知其不打算履行,也可以是以其他借口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主张合同不成立、无效,以此为借口不履行。2、毁约方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以前,作出拒绝履行义务的表示。如果在履行期
    2023-04-26
    74人看过
  • 合同预期违约制度的明示毁约指的是什么?
    1、明示毁约发生在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这段时间内,合同生效前,当事人双方处在要约与新要约过程中,只要没有承诺,则不对对方产生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不存在违约之说;而合同生效履行期届满后,如一方违约则是实际违约,并非预期违约。2、明示毁约必须是明确地肯定向对方当事人表达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意愿,这种意愿不是含糊不清的,是不附任何条件的最终的意愿,也不是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双方利益的谈判协商调整变化。3、明示毁约必须是向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仅仅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中的次要义务而会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的话,则不会妨害合同设立的根本目的的实现,因而不构成明示毁约。4、明示毁约的成立须无正当理由,即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作出毁约的表示须无合法的抗辩理由,如不可抗力、合同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使其具有撤销权、合法享有合同的解除权等等,如因这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则不构成明
    2023-03-02
    150人看过
  • 合同预期违约制度的明示毁约指的是什么?
    1、明示毁约发生在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这段时间内,合同生效前,当事人双方处在要约与新要约过程中,只要没有承诺,则不对对方产生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不存在违约之说;而合同生效履行期届满后,如一方违约则是实际违约,并非预期违约。2、明示毁约必须是明确地肯定向对方当事人表达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意愿,这种意愿不是含糊不清的,是不附任何条件的最终的意愿,也不是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双方利益的谈判协商调整变化。3、明示毁约必须是向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仅仅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中的次要义务而会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的话,则不会妨害合同设立的根本目的的实现,因而不构成明示毁约。4、明示毁约的成立须无正当理由,即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作出毁约的表示须无合法的抗辩理由,如不可抗力、合同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使其具有撤销权、合法享有合同的解除权等等,如因这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则不构成明
    2023-04-16
    70人看过
  • 明示违约与默示违约的区别
    两者都是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二者侵害的同是债权人的期待权,但二者又有区别,表现在:1.违约构成不同2.违约者的主观方面不同明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一方能够履行而不愿履行,这种违约表示明确肯定的,违约者的主观状态只能是故意。3.救济措施不同明示预期违约发生后,受害方有权选择救济措施,即受害方要么不接受对方预期违约的表示,等对方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后,要求对方实际履行,如果届时对方不实际履行,再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一、如果租店面违约怎么办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
    2023-03-12
    42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默示毁约与的区别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9
      在实践中,与默示毁约最相类似的,就是不安抗辩权。两者主要区别在于: (1)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不安抗辩权是在合同的履行中规定的,性质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制度;默示毁约是在违约责任中规定的,性质是违约责任制度。 (2)两者适用的前提不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前提是双务合同,且在履行的先后顺序上有所不同,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享有不安抗辩权。默示毁约在适用上不要求有这样的条件,无论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
    • 默示毁约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默示毁约的构成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一方当事人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只有当事人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能力履约或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使他的期待债权将得不到实现时,才可能构成默示毁约。 2、一方当事人的预见须是合理的,有确切证据的。由于默示毁约中毁约人并未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即将届至的合同义务,所以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须有确切的证
    • 明示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在履行期限到来之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构成明示毁约,应当具备:一是毁约方必须肯定地向对方提出毁约表示;二是必须明确表示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三是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四是明示毁约没有正当理由。一般来说,明示毁约都是故意的行为,在当事人的主观上,之所以明确表示毁约,总是会另有所图,或者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或者是
    • 制定明示预期违约的约束条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如下: 1.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 2.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 3.当事人表示的必须是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4.提出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
    • 毁约与违约有哪些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5
      1、违约做法是指合同当事人违背合同义务的做法。违约做法是违约职责的基本构成要件,无违约做法,也就无违约职责。买卖合同是对缔约两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背了合同义务就应承受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议损害赔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做法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置有分别的限定和解释。根据违约做法发生的时间,违约做法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事实上违约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