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工资单才能识别劳动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43:05 279 人看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成立,但在下列情况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人员(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雇主未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且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以下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的支付记录

2.“工作许可证”,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服务证明”和其他证明身份的文件

3.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和“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词等

,用人单位应当对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有关凭证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依照第一条规定招用劳动者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于符合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工人,如果工人提出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如果雇主提议终止劳动关系,雇主应签订该协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认定和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相关法律规定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录用的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录用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雇佣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月薪的两倍,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雇员未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的起始时间为自该日起一个月的次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自被录用之日起一年内视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者立即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不反对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20条,如果用人单位应与雇员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但未签订,则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可以认为双方有无限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根据原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立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受雇主劳动管理并从事雇主安排的有偿劳动的人员

(III)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

II。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经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参考以下凭证:

(I)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的支付记录(2)“工作许可证”,“服务许可证”和其他能够证明雇主发给工人身份的文件(III)雇佣记录,如劳工填写的“登记表”和“登记表”(IV)出勤记录(V)其他工人的证词,用人单位应当对第(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招用劳动者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是,对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条建筑、矿山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将工程(经营)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就业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对于此类组织或自然人招聘的工人,具有就业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应承担就业主体责任。如果工人和雇主之间因存在劳动关系而发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的赔偿办法》(劳法[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82条:“如果雇主和工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受理。”

关于若干事项的通知第十四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问题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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