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7:01:17 122 人看过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

2、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司法局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

二、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为六监区吴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事实与理由:

罪犯吴某于2012年2月因犯抢劫罪被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现在贵狱服刑。2013年7月,吴某因患胸膜炎积水疾病被送至南昌新康医院治疗,住院两个多月。近期,吴某的病情加重,同时存在呼吸困难,在贵狱医院治疗久治不愈、病情反复。

为降低贵狱地看押风险,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吴某的疾病能得到良好治疗,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及《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之规定,特为吴某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请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此致

xxxxx监狱

申请人:

年月日

三、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是哪

实施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在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监外执行的时候,一般会先对监外执行适用条件作出审查,在符合的情况下,才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然后准予监外执行。不过要注意的是,监外执行一般的时间为一年,并且原则上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会计算刑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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