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7:01:17 122 人看过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

2、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司法局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

二、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为六监区吴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事实与理由:

罪犯吴某于2012年2月因犯抢劫罪被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现在贵狱服刑。2013年7月,吴某因患胸膜炎积水疾病被送至南昌新康医院治疗,住院两个多月。近期,吴某的病情加重,同时存在呼吸困难,在贵狱医院治疗久治不愈、病情反复。

为降低贵狱地看押风险,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吴某的疾病能得到良好治疗,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及《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之规定,特为吴某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请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此致

xxxxx监狱

申请人:

年月日

三、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是哪

实施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在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监外执行的时候,一般会先对监外执行适用条件作出审查,在符合的情况下,才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然后准予监外执行。不过要注意的是,监外执行一般的时间为一年,并且原则上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会计算刑期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申请相关文章
  • 监外执行哺乳期怎么算刑期?
    一、监外执行哺乳期怎么算刑期?哺乳期被监外执行的,是可以算作刑期,一般情况下,对于哺乳期被监外执行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哺乳期结束如果刑期尚未届满,依然要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二、监外执行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023-04-18
    233人看过
  • 哺乳期申请监外执行从什么时候算起
    一、哺乳期申请监外执行从什么时候算起在探讨哺乳期申请监外执行从何时算起的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一点:监外执行是针对特定条件下的罪犯所采取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1.当涉及到哺乳期妇女时,监外执行的起始时间通常是从法院作出监外执行决定并正式执行之日起算。2.这一决定的做出,需要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司法机关在充分考虑罪犯的身体状况、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等因素后,进行审慎的评估和决定。3.具体而言,哺乳期妇女在申请监外执行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哺乳期证明等,以证明其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4.在收到申请后,司法机关将进行严格的审核,包括核实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评估罪犯的社会危害性等。5.一旦决定对哺乳期妇女实施监外执行,其起始时间即为决定正式执行之日。需要注意的是,监外执行期间,罪犯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和管理。二、哺乳期监外
    2024-07-12
    206人看过
  • 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应该如何申请
    一、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1、暂予监外执行是指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罪犯已不适宜在监内(或劳改场所)执行而需要改变执行时间或地点的变更程序。有的国家称延期执行。2、监外执行一般由原审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及时收监执行。监外执行的时间,有的国家视执行场所不同而将其计算在刑期之内,而有的国家则将监外执行作为中止执行处理,不计算刑期。3、在我国,人民法院在宣判的同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由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刑期届满的,不再收监,由原关押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二、监外执行应该如何申请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
    2024-03-31
    127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到期后怎么延期?
    哺乳期监外执行到期后,是不能延期的。对于实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期满前,监狱应当派干警实地考察或者发函调查。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024-05-05
    321人看过
  • 哺乳期满监外执行会收监执行吗
    哺乳期满刑期还未结束的话会收监执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是法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
    2023-02-21
    231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居住地会指定吗,怎么申请监外执行?
    一、暂予监外执行居住地会指定吗可以指定居住地,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构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机构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构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二、怎么申请监外执行(一)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对符合监
    2024-01-06
    306人看过
  • 哺乳期外执行:能否申请延长?
    监外执行哺乳期是不可以申请延长的。法律明确规定,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妇女因哺乳期被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不可以进行延长,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收监,监外执行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收监,由其他机关作出的,其他机关应当尽快作出决定,将犯罪分子进行收监。哺乳期被调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哺乳期被调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
    2023-07-11
    327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算服刑吗,暂予监外执行由
    一、暂予监外执行算服刑吗暂予监外执行算服刑,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刑期,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二、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1.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2.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3.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三、暂予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6-28
    92人看过
  • 监外执行是什么哺乳期监外执行期满会继续收监吗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对于哺乳期监外执行期满是否会继续收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收监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
    2024-04-21
    392人看过
  • 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费用谁出?
    一、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费用谁出?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费用罪犯及其家属承担,监外执行是不需要向司法机关缴纳相关费用,只要满足了监外执行的要求,即可申请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
    2023-04-28
    279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必须经过申请吗
    一、暂予监外执行必须经过申请吗根据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七条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看守所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罪犯的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程序组织进行。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刑罚的有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前,作出是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二、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
    2023-06-14
    116人看过
  • 监外执行哺乳期满还会收监吗
    一、监外执行哺乳期满还会收监吗若正处于哺乳期阶段并承担哺育自身婴儿责任的犯罪者得以获得暂缓执行的优待,在其哺乳期结束后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将其重新收监。然而,暂缓执行并非指罪犯因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本应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接受刑罚,而是当他们面临法律所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使得他们无法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完成刑期时,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变通执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监外执行哺乳期怎么算刑期?监外执行哺乳期是计算刑期的。根据我国《刑法》
    2024-04-13
    197人看过
  • 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流产后多久收
    一、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流产后多久收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流产后多久收监,视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病愈)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二、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程序是什么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程序如下: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监狱长同意,依据服刑人员的病残情况,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做病残鉴定;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集体研究审查;3.经研究同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要确定取保人,并办理取保手续;4.监狱将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批。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
    2023-06-19
    53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可以延长吗?
    监外执行哺乳期到期了如果没有继续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不能延长监外执行的,必须马上予以收监。监外执行哺乳期到期了如果没有继续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不能延长监外执行的,必须马上予以收监。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但是如果有能够继续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
    2023-06-22
    23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申请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申请的期间为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更多>

    #执行申请
    相关咨询
    • 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是几个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0
      按你说的情况,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是可以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暂予监外执行还在哺乳期要收监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5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这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刑罚执行方法。监外执行申请条件: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
    • 哺乳期内暂予监外执行能执行多久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8
      法律对于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法律对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期限是没有具体期限限制的,而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暂予监外执行五年哪些意思,哺乳期最长申请多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4
      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来源拉萨律师网页链接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哺乳期是什么时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7
      字面上解释监外执行,有执行两个字,肯定算入刑期的。法理上来看,监外执行,犯罪人的做法也受到很多限制,与普通人有很大的差别,相比在监狱执行对她的“优待”,是为了小孩和母亲健康考虑的。所以也应该算入刑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