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对公司信息的知情权。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它是一个权利体系,由三项权利构成: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和请求选择检查人员的权利。上述三种权利虽然内容不同,但其核心是股东对公司事务的知情权,即使股东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不仅直接关系到股东自身权益的实现,而且与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密切相关。因此,世界各国公司法都对股东知情权进行了规定。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立法进行了完善。股东知情权是法律赋予股东查阅公司财务报告、会计帐簿和其他有关公司经营情况的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活动的权利,决策和管理,以及提出与上述有关的问题。股东知情权是一项权利制度。股东知情权不是股东享有的单一权利,而是一种权利体系。它包括查阅公司章程的权利、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权利、查阅公司会计报告的权利、查阅董事会决议的权利等一系列权利。现代公司实行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股东不直接经营公司事务。股东需要参与和监督公司事务。首先,他们需要获得公司运营的相关信息。只有在掌握公司经营信息的基础上,才能行使监督权和重大经营决策权,维护股东的最终利益。可以说,股东知情权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如果您觉得公司账目有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查询公司账目。因为你是母公司的股东,所以只能查母公司的账,不能查子公司的账。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书面请求。公司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公司章程剥夺股东查阅权,公司能否以此拒绝股东查阅
258人看过
-
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查阅股东名册吗?
269人看过
-
子公司可以自己查母公司的股东资料吗
185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哪些资料
183人看过
-
股东查阅公司资料可以查多少次
313人看过
-
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条件,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以复制吗
183人看过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 ... 更多>
-
股东是否可以查阅公司账簿(002) 3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4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账簿,可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无论持股比例高低。股东还可以委托他人查阅账簿。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公司帐簿,股东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宁夏在线咨询 2024-08-3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
-
公司高管违法不规章股东是否可以查阅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3其他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查阅
-
公司拒绝查阅、查阅、复制公司会计账簿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法院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履行一个前置程序,即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如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该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是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在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情况下,
-
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查阅账目吗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查阅账目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是可以查阅账目的。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一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