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女方该不该要孩子的抚养权,全看女方的决定。父母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妥当的处理,确定孩子由谁直接抚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是否要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的,可以要抚养权,也可以不要。
夫妻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二)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三)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子女的抚养权可否优先考虑
159人看过
-
女方可以优先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吗
400人看过
-
离婚时孩子几岁前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
416人看过
-
离婚时孩子几岁前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
491人看过
-
离婚抚养权优先考虑男方吗
409人看过
-
抚养权是否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
321人看过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男方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2不会优先考虑哪一方。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总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①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
-
子女抚养权的优先考虑的范围是?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0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优先考虑子女监护权: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应与孩子住在一起。
-
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的原则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6主要原则是:(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优先由母方抚养。(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双方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双方的生活条件及环境判断,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
-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有哪些优先考虑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7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
离婚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哪些因素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8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按照你描述的情况,由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