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权回购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9:26:38 112 人看过

1、协议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法》七十四条规定的决议事项的,对该事项投否定票的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2、诉讼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公司收购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符合《公司法》第7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分红

1.基本条件: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规定实施司法救济。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在盈利后、分配利润之前还应当完成下列事项:1、缴纳税款;2、弥补亏损;3、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有哪些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一、股票回购对公司有影响吗?(一)股票回购能够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不被过分低估。国外的经验表明,当公司股价相对于公司净资产甚至现金资产被严重低估时,它向市场传递的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错误信号,公司就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二)股票回购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背景下,允许股票回购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来说较大的现实意义,会促使上市公司在情况允许的前
    2023-05-07
    407人看过
  • 回购股权哪个公司算回购方
    公司回购的股票的归属是:1、归公司所有,公司可办理增资手续;2、归股东所有,股东可认购新的股份;3、归员工所有,公司回购的股份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权回购需要纳税吗股权回购需要纳税。股权回购主要涉及股权回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计税依据是用来纳税的基数,一般税是用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份,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将股份奖励给公司员工回购的股份,应在一年内转让给员
    2023-07-25
    91人看过
  • 确定异议股东股权回购价格的方法
    我国新《公司法》实际上确定了两种股权转让价格:一是协商价格;二是司法评估价格。司法对股权转让价格的评估在实践中是一个难点。比较可行的做法是:由意义股东请求法院指定一家具有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目标公司在股东退股之时的净资产,根据净资产与异议股东的持股比例,即可计算出意义股东股权的转让价格。至于评估费用,由于异议股东退股的法定情形均由公司的单方行为所导致,退股股东对于姑姑情形的发生并无过错,因此,由公司承担股权评估费用比较公平合理。
    2023-06-05
    155人看过
  • 上市公司有哪些收购股权的方式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有协议收购以及要约收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约收购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有保护中小持股者利益、股东待遇平等。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权。一、小公司收购的流程小公司收购流程是:1、调查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情况等;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3、被收购公司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作出转让决议;4、双方签订收购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收购股权;5、收购完毕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二、实施要约收购有什么具体注意事项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需要注意:(1)收购价格的确定:对同一种类的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2)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023-04-12
    235人看过
  • 行使股东查账权有哪些方式
    行使股东查账权的方式如下:第一,查账权的行使要有正当的目的。第二,查账权的行使要遵循法定的程序。第三,查账权的行使要兼顾公司利益。第四,查账权的范围应当及于公司的原始会计凭证。一、股权质押是表明公司缺乏现金吗股权质押不能说明公司缺乏现金,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二、个人独资企业采用什么核定征收方式?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征收方式其实也是分为两种的,一种就是常规的查账征收,查账征收也是所有企业适用的所得税计算方式,是根据公司的进项、销项以及各项扣除、不征税、免税部分后再计算的,所以有的公司在拿不到进项的时候,其成本就不够,所得税就非常高。另一种形
    2023-03-28
    467人看过
  • 如何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股权回购协议违约怎么办
    一、如何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2023-02-13
    256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收购,股权收购的所得税处理方式有哪些
    什么是股权收购,股权收购的所得税处理方式有哪些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者两者的组合。需要注意的是,股权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控制,凡不以控制为目的的股权转让,均不在此例,其意应等于会计准则中的“控股合并”。股权收购的所得税处理方式(一)一般性税务处理股权收购一般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二)特殊性税务处理如果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规定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规定期限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经营的连续性);4、
    2023-05-05
    418人看过
  • 确定收购股权价格方式有哪些
    1、强制收购:即收购者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后,迫于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的行为。2、故意收购(或称恶意收购);指收购者在收购行为开始前不通知目标公司,从而使之在接到收购要约时陷入被动处境,并且给予目标公司股东以极大心理压力的收购方式,应当指出,虽然这种收购方式被称为恶意收购,但并不违法。3、善意收购:即收购者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就与目标公司进行沟通,使之在心理上有足够准备后,再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方式。4、标购:指收购者不直接向目标公司董事会发出收购要约,而是直接以高于该股票市价的报价,向目标公司股东进行招标的收购行为。它又包括两种方式:(1)部分标构:即收购者就其所要持股的份额,直接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标购。如果投标股份超过招标数量,则应依据股东平等原则,由收购者按比例向投标者收购。这种方式多采用现金进行。(2)兼并标购:指收购者持股达到相当比例后,如果目标公
    2023-02-22
    450人看过
  • 股东退股的方式:强制公司收购股份
    任何一个股东加入一个公司,总是有着他的投资偏好,当公司变化得不符合其投资偏好,甚至是不能忍受时,该股东就会产生离开公司的想法。从对方来看,公司在其他股东的操控之下,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是另一种投资偏好。因此,同意异议股东离开公司就成为法律的必然选择。另外,公司的变化可能会损害一部分股东的利益,受损害或者有受损害之虞的股东有权离开公司。《俄罗斯民法典》规定股东可以以任何理由退出公司,这在有限公司身上,也有着极其充分的理由。由于有限公司具有极强的人合性,在这一点上使得有限公司与合伙不分彼此。既然在合伙企业中投资人享有退伙的自由,为什么同样是严重依赖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不可以?因此强制公司收购异议股东的股份,满足异议股东退出公司的要求,理由完全充分。强制公司收购退出股东的股份还涉及到收购价格这一重要问题,价格偏低会损害退出股东的利益,价格偏高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确定收购价格成为双方关
    2023-06-05
    75人看过
  • 股权收购的方式
    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的方式有:1、股东之间的股权购买;2、股东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股权转让;3、股东请求公司的收购其股权,但要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向法院起诉。一、股东如何维护自身利益?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有: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二、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三、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以及主持股东大会。四、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五、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提起诉讼。六、股东可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退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2023-03-20
    177人看过
  • 公司出售股权股东有要求回购的权利吗
    股东没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法确立的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减资本,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对于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可以更改企业注册后的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通知的,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
    2023-02-24
    378人看过
  • 中途退股股东的股权清算方式
    股东中途退股应该按以下方式进行清算:1、如果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股的,转让价格可由双方协商确定;2、如果股东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股的,清算价格可由评估机构合理合法地确定。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股权转让;股东通过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可以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股权转让退股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根据当前持有的股权价值确定。二、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此时,公司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资产-结束清算。清算后,可以办理公司解散和工商、税务注销业务。公司股东中途退股怎么处理公司股东中途退股处理方式:1、找到过去签订的股东合作协议书和公司章程;2、召开股东大会,按照流程讨论退出;3、必须要经过其他股东同
    2023-07-13
    111人看过
  • 有哪些股东强制退出的方式?
    股东强制退出的方法如下:公司解散和股权转让。申请退股的条件: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股东退出方式及选择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1.公司连续
    2023-07-07
    306人看过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同业资产的方式有哪些?
    (一)要约收购: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6、适用:(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二)协议收购: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
    2023-04-03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股份回购方式有哪些股票回购方式合法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15
      律师解答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以下两种: 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成协议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 2、诉讼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
    • 公司给股东回购股权的情况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2
      公司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回购股东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不同的条件和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回购股份:1。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2。公司合并转让主要财产;3。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解散,然后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继续存在。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
    • 中小股东有哪些股权行使方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6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主要包括股东直接诉讼权和股东代位诉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
    • 股份回购的方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XX认可的其他方式。四、公司股份回购的特殊要求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并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并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哪些情形下公司股东能请求股东回购股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2
      如果你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常在某股东退出时这个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甚至直接由股东和公司签订的股权回购协议,那么这些行为是否有效呢?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