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21:42:14 356 人看过

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主体不适格的情形

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二、欠条不正规可以起诉吗?

欠条不正规可以起诉,但是必须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即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当事人起诉还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三、债权转让后还能起诉债务人吗

不能。合法的债权转让后,第三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原债权人退出债权债务合同的法律关系。也就是原债权人转让之后对原来的债权债务合同没有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原告主体不适格,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若原债权人基于与债务人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不能基于已经转让的债权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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