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权利人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40:57 111 人看过

一、预告登记权利人是谁

房产依法进行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是指预告登记的申请人。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预告登记,在预告登记生效的时间范围内,房产开发商不能将房屋再次出卖给第三人,有利于维护购房者的权利。

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期限

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时间时间在三个月内,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三、房屋预告登记有什么用

(一)通过房屋预告登记,使该债权以登记的方式记录下来并予以公示,使那些与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任何不动产处分,皆为无效,实际上是保障请求权得以实现并发生所期待的物权效果。

(二)当实际发生预告登记的请求权所指向的物权变动时,依预告登记的顺位记入登记。预告登记在保全请求权这一实体权利的同时,因为有登记的存在,还保全了请求权人取得权利的有利顺位,使其请求权具有排斥后序登记权利的效力,以此来实现所保护的请求权的优先地位。

(三)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不但可以对抗不动产物权人,从而保障请求权人取得不动产物权,而且可以在不动产物权人陷入破产时,排斥其他债权人,从而实现请求权人指定的效果。

(四)最重要的作用就在于,将可能妨害或者损害履行所保全的请求权的处分视为违反预告登记的处分使其无效,这是一种相对无效。正是通过使违背请求权的处分无效,预告登记的权利人获得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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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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