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能不能在本金中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8:02:32 181 人看过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如果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一、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规定: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借款支付的利息
    问:公司向自然人借款的支付的利息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符合上述规定条件
    2023-05-05
    83人看过
  • 提前扣除借款本金利息是否有风险
    1.对债权人造成的风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只要当头抽走利息,在诉讼中法院都会以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当然实践中为了规避法律,债权人会想出种种办法,这里讲两个对债权人不利的做法。一种是预先扣除了利息,但是这部分利息没有在借款合同、借款凭证中作为借款体现。另一种是大额借款仅有借条或者收条,没有相关证据佐证。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问题,建议在借款之前咨询律师,提前防范法律风险。案例:a公司从b公司借款2300万,a公司为此出具2张收条,以表明收到b公司300万现金和2000万代偿款(代为偿还a公司欠银行的贷款)。诉讼中a公司提出300万为提前扣除的利息,因这笔款项是现金交付,b公司无法提供款项交付凭证,也不能准确陈述这一大额现金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款项来源等情况。同时作为企业法人,这笔款项也没有账册凭证。因此b公司不能证明已经交付300万的事实,那么法院只能认定这300万没有实际交付,这
    2023-06-12
    418人看过
  • 借款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民间借款利息纠纷案件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一、借款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合同属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区别于诺成性合同就在于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在出借人主张债权凭证载明金额即为实际出借本金数额、借款人主张利息提前扣除债权凭证载明金额与实际收到金额不一致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二、民间借款利息纠纷案件处理的原则是什么民间借款利息纠纷案件处理的原则是:1.无息推定原则,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2.合理利率原则,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
    2023-06-21
    342人看过
  • 什么是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
    1、指出借人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属于变相地提高贷款利率。举个例子,A向B借款10万元,1年后归还,利息为1万元。B为了能够保证利息收回,将1万元利息预先扣除,实际给了A9万元。这种情况就是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2、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规定利息;4、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5、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利息作为本金起诉是虚假诉讼罪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利息作为本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行为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会构成虚假诉讼罪。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2023-08-17
    256人看过
  • 借款人在借款时,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不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2023-06-13
    439人看过
  • 注册资本不到位借款利息可税前扣除?
    一、注册资本不到位借款利息可税前扣除?注册资本不到位,相当于注册资本的那部分的利息是不能所得税前列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二、注册资本与投资总
    2023-06-02
    497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款如何约定利息,借款利息能否预先从本金中扣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借款如何约定利息利率要符合规则。官方借贷利率可恰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越银行同类存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越局部的本钱不受维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消费运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恰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合同法》规则:“天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商定领取本钱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背国度相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则。”目前,国度规则官方借存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存款利率的
    • 借款合同中,能不能直接在本金中扣除利息,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7
      借款合同中,不能直接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利息在本金中扣除返还实际借款数额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7月26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作了判决,被告施某归还原告杨某本金27000元。2004年12月28日,施某向杨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6个月后返还。杨某在给付施某该款时,扣除了借款6个月的利息3000元。借款期限到期后,杨某向施某催要30000元,无果。法院审理认为,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
    • 借款的利息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这个操作违法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4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不可以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不还款时, 借款人能否在民间借贷中扣除利息和利息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31
      借款合同是不能预先扣除利息的,扣除了的视为借款标的额为扣除之后的金额。其次,贷款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别想着能赖账不还,不还的话会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 贷款年利率24%-36%部分的利息:如果借贷双方合同利率在这个范围内,你已经还了一部分利息了,还的这部分利息是没办法要回来的。如果这部分利息没有还,你不还对方也拿你没办法。不过不还的话对方可能就会采取催收手段对你进行催收。 贷款年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