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违法损失的认定依据是“直接损失认定”的原则。暨是在强拆过程中对被拆迁人造成的直接合法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中关于赔偿损失范围之“直接损失”的理解,不仅包括赔偿请求人因违法拆除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应包括其作为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如此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精神。
在征收过程中因“强拆”而引发纠纷时,相对人既可要求补偿,也可要求赔偿,其二者就建筑物、构筑物所能获得的权益应当是一致的,但是如果“强拆”行为还造成了其他动产的损失,如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等,此类财产一般不包括在补偿范围内,建议提起赔偿要求。另外,如果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赔偿诉讼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则建议以补偿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征收补偿的职责,该职责不因超过起诉期限而消灭。总之,在征收程序中,因“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不仅包括赔偿请求人因违法拆除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应包括其作为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
一、强拆的基本类型:
强拆一般包括两大类,一是对违法建筑实施强拆时,“强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行为,如对未取得规划许可建筑的强制拆除、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建筑的强制拆除。二是在征收过程中对合法建筑的强制拆除行为,如对拒不搬迁或腾空的建筑实施的强制拆除。该两类强拆行为存在明显不同,对其涉及的“直接损失”的认定也存在差异。
违法建筑泛指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部门批准而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在法律禁止区域内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如违反城乡规划法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筑物,在农用地上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未经批准在公路控制区建设的建筑物等等。违法建筑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因此,单独对违法建筑提起行政赔偿,一般不予以保护。但是,如果该违法建筑中存在可回收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因“强拆”造成毁损的,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违法强拆损失怎么处理
128人看过
-
违建雨棚强拆法律依据
245人看过
-
计算酒店拆迁造成损失的依据是什么
380人看过
-
对于违章建筑强拆合法性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247人看过
-
可得利益损失法律依据是什么
157人看过
-
司法强拆房屋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312人看过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
-
什么是违法建设的认定依据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1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法律依据《建筑法》。
-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条件是什么,n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法律依据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3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条件是,未经审批及规划许可的,违法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
-
违法建设的强拆有没有法律依据?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有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还是自己主动拆了吧。
-
法律依据合同违约赔偿损失怎么确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9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