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再次提起诉讼是否会被受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08:02:22 259 人看过

一、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提起诉讼再次提t是否会被受理?

对于不服行政诉讼的结果的,可以在限定期限内再次提出行政诉讼。

二、如何理解对于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由选择制度,即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选择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申请诉讼。如:矿山安全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但如果选择了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申请行政诉讼。

2、议前置制度,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不允许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里行政复议程序是提起该行政诉讼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复议前置的情况下,行政管理相对人必须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出现了以下三种情况,申请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是行政复议机关明确告知不予受理;二是复议机关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三是已超过了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

三、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1、申请一般是书面提出。为了方便申请人,可以以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提出,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2、申请人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3、行政机关应当公开行政许可规定,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答复申请人的疑问。4、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材料。

受理程序:受理是指行政机关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即申请事项是否属本行政机关管辖范围;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是否按规定提交了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根据不同情况,按行政许可法第32条分别作出处理。

若行政机关的行为确实违法了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受理案件的机构没有按照既定的程序审理案件,且再提起诉讼时提供的证据充分,则再次提起行政诉讼的请求是会被受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
    一、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规则主要是: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法律效力的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二、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1.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2023-06-06
    3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否提起再审或者抗诉
    行政诉讼可以提起再审或者抗诉。1、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如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再审,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法律效力的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应当
    2023-02-28
    111人看过
  • 经过行政诉讼撤销起诉后,原当事人是否还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不能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在行政诉讼中,对于撤回起诉后重新起诉会采取比较严格的标准。第一,重新起诉时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且仍在法定期限内,允许重新起诉。第二,因当事人未按照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按照自动撤诉处理之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按照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的,允许重新起诉。政府强拆公告能否行政诉讼拆迁公告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对房屋征收拆迁不服的,可以对房屋征收拆迁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2023-07-13
    34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原告能否再次提起诉讼?
    民事判决过后可以反起诉原告,提出反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审理终结,不能提出反诉;2、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相同,只是他们之间的诉讼地位互换而已;3、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必须有联系。本诉反诉民事判决书需要几份本诉反诉民事判决书需要几份应当是根据人数来进行确定,首先法院是需要留三份民事判决书的,剩余的就是根据当事人的人数来进行发放。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被告提起反诉的,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并且一起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
    2023-07-14
    135人看过
  • 不服信访处理结果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一、不服信访处理结果能否提起行政诉讼1.不服信访处理结果能否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关键是要认清信访机构就信访事项作出处理意见等行为的性质,即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2.信访机构不是适格被告,其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依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机构是代表其所在的本级政府或者政府工作部门处理信访事项的内设机构,不是独立的行政机关,其处理信访事项的活动后果应当归属于其所在的政府或者政府工作部门。从这个意义上讲,信访工作机构本身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3.信访机构不能直接作出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信访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信访工作机构履行的职责包括受理、交办、转送、承办、协调处理、督促检查、指导信访事项等。信访机构不直接替代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也无权直接改变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因此,信访机构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对信访人自身利益并没有产生实质影响,信访人和信
    2023-06-19
    242人看过
  • 对政府提出的游行决定不服,可否提起诉讼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可以受理。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游行、集会、结社、出版等权利属于政治权利的范畴,不属于人身权、财产权,我国有关游行、集会、结社、出版等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只规定对这类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未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有关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一、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裁定不服可以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
    2023-04-07
    220人看过
  • 谈不服行政仲裁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资格
    我们在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义务人不服行政机关的仲裁或处理决定,为阻止仲裁书或处理决定生效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例。但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此类案件在审理中会遇到一系列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法规规范的冲突,并会造成原、被告诉讼地位的错位。如果将此类案件纳入行政审判范围,并根据此类案件的特殊情况做一些特别规定,矛盾和冲突就会迎刃而解。举一个典型案件为例:申请人劳动者某甲以被申请人乙公司拖欠其工资为由,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乙公司支付所欠工资。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某甲与乙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乙公司向某甲支付所欠工资。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其与某甲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某甲的工资。法院依法受理后进入诉讼程序,审理中的矛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原告的主体资格违背诉的基本原理乙公司并不是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与原告的地位不符。根据民诉
    2023-06-06
    473人看过
  • 撤销诉讼后再次提起诉讼的原因
    撤诉后再起诉,除离婚案件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起诉外,其他案件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随时都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撤诉后再起诉诉讼时效撤诉后再起诉诉讼时效应该从撤诉裁定送达给各方当事人之日起重新计算。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023-07-02
    360人看过
  • 诉讼标的被羁束还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吗?
    是可以的;1.当事人初次请求履行法定职责被拒,并不当然的剥夺了其以后再次申请的权利。若时机成熟或材料符合要求,仍然可以再次请求履行法定职责。2.对于当事人而言,按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指引,提起民事诉讼之后,再次向行政机关提出相应的履行职责申请被拒,又对此提起行政诉讼,被原审法院以“核心诉讼标的已被生效裁判所羁束”为由裁定驳回,该裁判理由及处理结果显然不当。不仅有以司法审查代替行政审查之虞,达不到行政诉讼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效果,也使按照行政及司法指引行使权利的当事人陷入困局,对当事人而言亦不公平。“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中的“生效判决”怎样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行政诉讼的标的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羁束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023-03-24
    228人看过
  • 受理后,债权人可否再提起诉讼?
    可以。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2021-11-20
    475人看过
  • 能否对扣押财产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一、能否对扣押财产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2023-06-06
    369人看过
  • 探视权诉讼判决后能否再次提起诉讼?
    可以的。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条款不合理,那么可以通过依法上诉认定其为无效条款或者进行修改以追回自己的合法权益。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天甚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左右。探望权是基于
    2023-07-12
    33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否会影响行政诉讼的提起?
    行政复议后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相邻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以相邻权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提起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3
    16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对法院的撤诉裁定还能再次提起诉讼吗
    行政诉讼中对法院的撤诉裁定还能再次提起诉讼。但是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如果案情有新证据或者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的,这种情况下原告撤诉后能再起诉。行政诉讼中对法院的撤诉裁定还能再次提起诉讼吗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2022-07-24
    16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提起民事争议能否再次起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6
      行政诉讼提起民事争议不能再次起诉。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 不起诉受害人能起诉再次提起诉讼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30
      不起诉受害人可以申诉一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民事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可否再次起诉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4
      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而不是再次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
    • 行政诉讼再次提问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卖淫的供述也是证据,你要证明警方有逼供的嫌疑,你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情况,为你辩护
    • 本案是否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请参考: 1.你以某组织为被告,这是一项新的诉讼。除了你能证明该组织和某公司的关联关系,那样你就可以以某组织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2.你以某组织为被告,到侵权网站服务器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法院起诉即可。 3.你的判决书对某组织不具执行性(如果该组织和某公司没有继承性),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如果该公司确实经营该网站,注销后该网站仍然存在,且该网站具连续性,则你可以同时请求该组织赔偿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