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偿协议签了好几年,还没拿到安置房和补偿款,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4:34:46 95 人看过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好几年后,被征收人没有拿到征收补偿款的,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征用土地的程序:

1、申请选址。

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拟征地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进行选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选址,还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

2、协商征地数量和补偿、安置方案。

建设地址选定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商定预计征用的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方案,签定初步协议。

3、核定用地面积。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经批准后,用地单位持有关批准文件和总平面布置图或建设用地图,向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正式申报建设用地面积,按本条例规定的权限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核定后,在土地管理机关主持下,由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协议。

4、划拨土地。

征地申请经批准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根据计划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期划拨土地,并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时移交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能否拆房?
    就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说,拆除房屋的目的也是为了将土地收回。如果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拒绝交出土地,拆迁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时是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来执行的。即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被拆迁人拒不交出土地则需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
    2023-07-04
    251人看过
  • 不拿安置房宅基地怎么补偿
    一、不拿安置房宅基地怎么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
    2023-05-28
    435人看过
  • 被迫签订征收安置协议怎么补偿?
    大家要认识到强迫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强迫他人违背自己意愿签约,无疑违反了这个原则。要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撤销、变更协议或确认协议无效。凡通过胁迫手段订立的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的,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属于无效协议;若虽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但由于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请求撤销、变更该协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撤销权应当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事人签订征地协议,往往是建立在土地被征收的基础上。当然,根据《民法典》的精神,也是要当事人自愿、并且协商一致之后,才会签订相应的协议。另外,在涉及到征地上面,要求必须补偿、安置到位之后,才能实际开始征地。城中村院落土地征收,该怎么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
    2023-08-04
    13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还有补偿吗拆迁安置房有补偿吗
    拆迁有安置房的,可能还有补偿金。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自愿解除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还有补偿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2023-07-04
    476人看过
  • 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货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沪()拆协字第号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房屋拆迁实施单位_________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建设需要,甲方取得拆迁乙方现有住房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号______)。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双方商定,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一、乙方_____(所有或承租)的房屋座落在___路___弄___号__室,房屋类型____,房屋性质_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二、乙方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安置方式三、根据_____区政府规定,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平均市场
    2023-04-23
    369人看过
  • 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前,房子被拆迁了,怎么维权
    如何维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先补偿后拆迁。无偿房屋被强拆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前应当给予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一条被征收人因暴力行为被迫迁移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换用房、周转房的位置、面积等,违反规定威胁或者以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造成损失的
    2023-05-31
    90人看过
  • 拆迁户拿到补偿的安置房有没有三证?
    安置房的主要安置对象是被拆迁户。安置房是因为土地被开发或者城市规划等原因进行拆迁的,要安置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也分为很多种,安置房有房产证吗,这个问题是根据安置房的性质不同决定的。一、安置房总体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即不能转让,出卖,或者抵押贷款等等。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相比)。此类安置房跟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区别,没有转让的期限,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现实生活中的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
    2023-04-11
    218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集体所有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5)拆迁补助金、临时安置补助金或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决议;(7)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2)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编号:拆迁(200)()字第号拆迁人(简称甲方)被拆迁人所在城区镇(街)村组。身份证号(),甲方,已获得市政局拆迁许可证(第200号),建设项目已在市区(街道)村内进行。乙方所有房屋均属于拆迁范围。根据《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房屋位于城镇(街道)村组,性质为住宅(),结构为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未过期临时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户籍常住人口中,独生子女可增加1人的安置人口。乙方同意甲方拆除旧房屋。2。乙方的合
    2023-05-02
    404人看过
  • 补偿安置协议法律依据
    是取得的拆迁人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兼顾承租人。一般来说,拆迁人只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分别订立:方法/步骤(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的私有居住房屋的;(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交付检验自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公房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等,从而确定各自的身份。房屋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市民在此要注意的是房屋的建筑面积,私房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公有居住房屋则以租赁单上记载的为基础,按照房屋类型乘以一定的系数,换算成建筑面积。(二)货币补偿的金额。货币补偿金额以评估方法来确定,如果评
    2023-02-25
    500人看过
  • 安置补偿费和土地补偿款区别
    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权人。一、土地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对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2、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人。二、安置补助费:1、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2、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的生活来源给予的一种生活安置性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权人。3、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
    2023-04-03
    345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由谁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被拆除的对象是租赁房屋时,相关人员的范围很复杂,拆除人员必须与房屋所有者和房屋租赁人签订拆除补偿配置协议。2、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单位应当是提前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的单位。3、村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列明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
    2023-08-06
    279人看过
  • 没有签署补偿安置协议拆除房屋是否应该赔偿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依据就对被拆迁人合法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房屋强行拆除,拆迁人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此时被拆迁人在主张自己的民事上的财产权利的同时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主张民事财产权利,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强拆的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之诉或者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1、被拆迁人在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时,不能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因为此时行政裁决应受司法权优先原则的约束。2、被拆迁人以拆迁补偿安置为由申请裁决,不能以补偿安置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只能通过裁决。对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此时法院要受正当程序原则的约束。主张追究刑事责任,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违背被拆迁人意愿的情况下,拆迁人强制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2023-06-15
    272人看过
  • 安置补助和青苗补偿
    土地安置补助以及青苗补偿,通常是和土地补偿款一起发放,属于土地补偿标准的其中一项。其中土地安置补助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的生活而支付的补偿。青苗补偿是: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而具体的补偿款项,可以根据一下公式来计算一下: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我们说了“农村养老进一步向城镇看齐”。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则是对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在原有的养老保险基础上,又一次补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针对: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民全部或部分失去土地,年满16周岁记以上失地农民可参保失地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仅需要准备:土地二轮承保合同、征地协议、个人身份证、户口
    2023-06-23
    111人看过
  • 已经签好的补偿安置协议说撤销就撤销,被征收人的补偿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补偿中,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至关重要。它的签订与否关乎着征收程序能不能顺利向后进行;它的内容则决定着被征收人能拿到多少补偿、能不能顺利拿到补偿。那么,只要签订了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就能高枕无忧地等待补偿落实了吗?一则实践案例让很多被征收人的担忧变成了现实:即使征收双方已经协商一致签了字,即使时间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补偿协议中的约定还是可能落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被征收人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受偿权利呢?即明律师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解析。征收办公室发出《公告》:撤销8年前和被征收人签订的193份补偿安置协议根据自媒体频道“南阳监督”微信公众号的11月2日发文显示,相关征收办公室于2019年8月单方面发出公告,称:因部分被征收房屋证件不齐全,对不该补偿的部分补偿了,违反法律规定及涉案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故8年前与拆迁户们签订的193份补偿安置协议应属无效。换句话说,当时在这193份补偿协议中与
    2023-04-10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安置房安置协议签完了可以拿到补偿款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5
      在房屋拆迁前,拆迁方都会和被拆人进行补偿的商议,在签订协议之后,拆迁方却没有按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 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还没有拿到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1
      协议无效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
    • 签了安置协议后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补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8
      被征收人在与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就应该对拆迁补偿支付的期限进行约定,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征收方仍然没有支付补偿款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 签了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协议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1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
    •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都没签了还能办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4
      签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不能随意反悔。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全面履行义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