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保存期限长期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1:22:03 424 人看过

一、工程资料保存期限长期是多久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工程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中的长期,对应的是保存30年。《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保管期限为10年的对应短期。第十七条电子政务实施机构和相关参建单位应通过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收集、鉴定、归档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电子文件定期归档,应将所采集的相关元数据一并保存。

二、建筑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建筑施工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

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

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

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

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3、仲裁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

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调解相关文章
  • 试用期最长期限是多久,试用期有多长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期限是多久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一定期限的考察期。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为避免有些企业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分别做了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可见,电子公司与刘某约定的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相一致。二、试用期内能否随时辞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
    2023-03-30
    137人看过
  • 门诊病人资料保存期限
    一、门诊病人资料保存期限医院病人档案保存期限是:1、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2、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二、什么是门诊电子病历门诊电子病历,不仅从管理方面优化门诊流程,而且从临床方面实现了对门诊流程的优化,最大程度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提高门诊医生工作效率,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三、门诊电子病历的优势(一)通过唯一的ID号例如:条形码或IC卡对就病人进行管理,对于复诊的病人加快了就诊的速度,很多复诊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址等信息,不用重复录入。(二)通过医生开出的电子处方,以及在开处方时和现有的药房库存管理相结合,能避免病人在收费处和医生之间的往返次数。(三)医生随时可以调出病人的信息,包括:还有多少人在候诊、已经完成的就诊人次,每天完成的处方数量。(四)医生开出的处方,直接传递给收费处和药
    2023-06-16
    488人看过
  • 普通处方保存期限是多久
    一、普通处方保存期限是多久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二、处方书写规则是怎样的呢(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
    2023-06-16
    97人看过
  • 2023提存保管期限多久
    一、提存保管期限多久提存的年限最长是五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后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债权人虽然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该权利长期不行使,不仅使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也会给提存部门增加负担,同时也不符合物质有效利用的原则。因此,法律规定了领取提存物的时效期间,即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
    2023-04-20
    289人看过
  • 长期工是多久才算长期工
    过了试用期就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长期工。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暑假工冒充长期工有什么后果一、暑假工冒充长期工有什么后果1、暑假工冒充长期工没有什么后果,暑假工冒充长期工不会承担相关赔偿,但不诚信。如果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暑假工,从法律上是违法的,但实际上却很难认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
    2023-08-11
    190人看过
  • 招标资料保存期限要求
    合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原则上一般工程档案应保存五年,重大工程项目档案应保存八至十五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五年,其中投标人资料只保留中标候选人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存档备查的资料。资料达到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应当依法处理。一、招投标公司注册要哪些条件招投标公司注册需要有以下的条件:1、要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等。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
    2023-02-25
    494人看过
  • 注册资本出资最长期限是多久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好处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
    2023-02-21
    163人看过
  • 保险代理合同保存期限是多久
    一、保险代理合同的含义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的签约既可以发生在法人之间,即保险人和保险专业代理或兼业代理人之间;也可发生在法人和自然人之间,即保险人和保险个人代理人之间。二、保险代理合同的特征1、保险代理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享受是有代价的。保险代理人要取得一定的劳务手续费。就要进行有效的业务活动;而保险要通过保险代理人开展业务活动。就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以保证代理人员的生活必需。2、保险代理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在保险代理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要承担各自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一方的权利正是另一方的义务。保险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
    2023-04-30
    158人看过
  • 工程纠纷最长审理期限多久
    向法院起诉后:审理期限一般是6个月,经院长批准的可以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5日。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
    2023-04-01
    262人看过
  • 最长期限的抵押权的存续期为多久
    关于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法律上规定当事人是不能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的,如果当事人对此作出约定的话,约定是无效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对此我们也可以认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跟主债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一、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转让吗按照当前最新的规定来看,在抵押期间,作为抵押人是可以将抵押的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不过,要是当事人之间对此有其他的约定,那么就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处理。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法条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约定的债权确定
    2023-06-22
    446人看过
  •  工程合同保修期限内最长的保修期限是多少天?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5年; (三)供热供冷系统2个供热期和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工程合同的保修期限。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保修期通常引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5年;(三)供热供冷系统2个供热期和供冷期;(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
    2023-11-30
    274人看过
  • 病历保存年限最长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一、医院有没有保存患者病例的义务患者病历是由院方保存。按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住院病历的管理有法律规定,应当在医院保管,并提供查阅服务《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由医疗机构管理,12条规定患者极其代理人或死亡患者
    2023-02-25
    210人看过
  • 委托贮存食品记录保存期限是多久
    一、委托贮存食品记录保存期限是多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的,应当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食品。受托方应当保证食品贮存、运输条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食品贮存、运输过程管理。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的,应当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运输结束后2年。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食品生产不符合要求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处予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
    2023-06-06
    411人看过
  • 企业的存续期限是多长?
    法律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如何转让财产合伙财产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时,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
    2023-07-17
    10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调解是指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并按照裁决书的内容执行。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则可以继续进行裁决程序。 仲裁调解是仲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 更多>

    #仲裁调解
    相关咨询
    • 统计资料的法定保存期限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1
      一、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 二、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三、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当至少保存2年
    • 普通处方保存期限是多久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1
      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在2007年2月14日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 先行登记的保存期限是多长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30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
    • 电子病历保存期限多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19条之规定,门(急)诊电子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但是实践中有时会遇到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更换、升级等情形,可能导致电子数据存在异常,建议一旦发生纠纷,尽快提取并固定电子数据。
    • 刑事案件视频资料保存期限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4
      刑事案件的视频资料保存期限是永久。《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保存期限原则上应当不少于6个月。对于记录以下4类情形的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要永久保存:作为行政、刑事案件证据使用的;当事人或者现场其他人员有阻碍执法、妨害公务行为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