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6:40:16 419 人看过

损害赔偿调解时,调解组织先告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后听取当时人的合法诉求和理由,最后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如下: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制定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解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书属于民事判决书,其制作应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判决书中应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诉讼经过、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在判决书中,应明确表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诉讼主张,以及事实和理由。同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分析和判断,并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此外,判决书还应注重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可能的范围内,鼓励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总之,判决书应当准确、公正、合法地表达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
    2024-01-05
    224人看过
  • 责任认定书的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6条当事
    2023-04-15
    357人看过
  • 环境损害赔偿行政调解程序
    一、环境损害赔偿行政调解程序1、信访科根据来访群众填写《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申请表》,初审明确致害人、损失状况和调解请求。2、信访科根据支队主管领导的批示,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按辖区当日内转交相关监察大队,监察大队应根据轻重缓急,在三日内进行现场初查,制作初查报告报信访科审查。3、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审查意见,将《申请表》返回申请人;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申请副本和答辩通知书送达被控致害方,告知其在十五日内答辩并负责提供有关证据。4、被控致害方按期提交答辩的,信访科应于收悉答辩材料的当日内填写《立案登记表》并通知相关监察大队,被控致害方逾期不提交答辩的或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处理的,由信访科制作《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处终止通知书》,送达申请人。5、信访科或监察大队可采取现场勘验,拍照、录音、录像、询问当事人,检查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等手段以得到弄清事情原委的目的,于立案7日内将
    2021-12-13
    11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如何调解损失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根据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召集有关人员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一、交通事故牙齿掉了怎么赔偿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
    2023-06-20
    429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时,如何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当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时,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时,如何计算?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2024-01-13
    29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赔
    1、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2、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一般而言,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会高些;造成残疾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会低些。我国并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作出规定,更没有上下限。不过目前我国极个别地区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上限规定,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确有特殊情况的,赔偿数额也不得超过10万元。3、精神
    2023-03-04
    275人看过
  • 损害赔偿调解的必要性与优点
    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
    2023-07-02
    229人看过
  • 怎么调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呢?
    一、怎么调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呢?出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员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法》第四十二亿九千四百九十六万七千二百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如实陈
    2023-06-08
    32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会由法院调解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会由法院调解吗人身损害赔偿在双方自愿的前提条件下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调解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平等原则调解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自律型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将调解置于当事人自主交涉的延长线上,从而使其真正成为当事人自己解决问题的努力过程。因此,自愿平等是调解的本质属性,也是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平等原则凸显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具体调解过程中,体现为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2023-06-06
    267人看过
  •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哪些费用
    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是指调解机构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侵权事实及原因、分清侵权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侵权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经调解机构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二、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哪些费用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种类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5
    2023-04-30
    313人看过
  • 离婚赔偿精神损害损害赔偿金如何计算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无过错方的实际收到损害的程度和后果等情况综合确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老公出轨了起诉离婚,怎样找老公出轨所需要的离婚证据?你好,婚内出轨离婚的话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对方出轨离婚赔偿标准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
    2023-03-27
    440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损害赔偿要求如何
    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是在离婚的基础上提出,不离婚是不能单独提出损害赔偿的。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是无过错的一方,且只能要求配偶支付,不能要求第三者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
    2023-07-29
    359人看过
  • 解除合同时如何避免损害赔偿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对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未采取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对未来有效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解除可追溯性和过去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恢复原状的4、损害赔偿金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恢复原状时,如果原物存在,应返还原物。如果原物不存在,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7-04
    427人看过
  • 如皋法院成功调解烧伤人身损害赔偿案
    法官向张某解释调解书的内容。张某和承办法官周久根办理法律手续。“谢谢法官!一路好走。”中国法院网讯12月17日,江苏如皋市人民法院白蒲法庭的法官前往该市下原镇文庄村送达民事调解书,被评为四级伤残的原告张某面对热心法官的带来,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当法官取出按调解协议由被告郭某首次给付的2万多元时,张某和家人说道:“想不到法院处理事情这样快。”2004年5月12日,张某在郭某家庭经营的皮鞋厂从事生产过程中,不慎被烧伤,郭某当即将张某送至医院抢救,经多次植皮手术,所用医疗费17万多元。郭某承担了14万元,张某被评为四级伤残,事发后双方协商未成。张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法官周久根从有利于事情圆满解决的角度出发,尽力将双方争议的焦点趋于一致,在12月16日的调解过程中,努力化解双方的纷争,最终被告愿意一次性赔偿原告21万多元,除已给付的14万多元外,于17日给付2万多元,其它4000元于20
    2023-06-25
    14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如何调解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4,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原则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该如何调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的原则: 1.自愿平等原则 自愿平等是调解的本质属性,也是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2.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的开展以及达成协议等都必须依法进行。该原则包含以下内容:只能针对法律允许调解的纠纷种类开展调解,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通过调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
    • 交通事故调解中的损害赔偿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人身损害赔偿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
    • 赔偿调解人员对损害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7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人员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员;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其他人有必要参加; 四、保险公司人员承保机动车保险。
    • 当事人如何要求调解,损害赔偿有哪些调解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调解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