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外网系统申请,接收受理人员5个工作日内按照接件要求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实行预受理的,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才是正式受理。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办理条件
1)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2)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3)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4)有维护保养能力,或者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合同关系,能够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5)使用者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6)使用者建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7)使用者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四、办理地点
清远市连山县国土资源大厦
五、办理材料
1、填写内容真实,正确,完整;2、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填写内容真实,正确,完整;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2、有效期内;3、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2、有效期内;3、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须提供电梯司机证;其它电梯无需提交电梯司机证;2、内容清晰可辨;3、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4、聘用记录页填写完整并加盖聘用方公章(聘用方为个人的,须签名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2、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产权与使用权不属同一单位所有时须提供;2、内容清晰可辨;3、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1、内容清晰可辨;2、加盖公章;
-
清远清城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350人看过
-
包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是什么程序
470人看过
-
包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程序是什么
465人看过
-
包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209人看过
-
清远清新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起重机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421人看过
-
清远清新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压力管道)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241人看过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
l莱芜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3莱芜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是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申请的时间是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怀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需要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2怀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是机动车行驶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锅炉能效证明文件、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等诺维家,不同的特种设备申请登记的材料是不一样的。
-
莱芜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2莱芜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是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申请的时间是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咸阳特种设备安装登记材料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3咸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锅炉水质检验报告、锅炉环评批复文件、锅炉能效证明文件、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等文件。
-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办理程序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5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