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拆迁的补偿是否充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42:01 91 人看过

政府拆迁是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来征收,所以给予的补偿也是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其原则就是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长远生活要有保障。所以公益拆迁的补偿是不低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如何补偿?

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公益拆迁比商业拆迁补偿低吗?
    一、公益拆迁比商业拆迁补偿低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益性拆迁的经济补偿和商业补偿是一样的,都是依据拆迁评估的价值进行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二、拆迁货币补
    2023-06-02
    408人看过
  • 拆迁补偿公司能否分红
    拆迁补偿款公司能分红吗?拆迁补偿款应视为公司的营业外收入,而公司分红是指公司的利润分配,因此公司的拆迁款不能分红。以下是正确的财务处理方法。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解释》:企业因城市总体规划、水库建设、棚户区改造、塌陷区管理等公共利益而搬迁时,政府从财政预算中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账款处理。其中,对企业搬迁改造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相关费用、停产损失和新建资产的补偿,由专项应付账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金,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有余额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2。除上述规定外,企业领取的搬迁补偿金,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的规定办理。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搬迁补偿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搬迁补偿的具体内
    2023-05-31
    230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能否保障拆迁者的利益?
    有户口没有房子拆迁时没有补偿。拆迁补偿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户口。只要是有合法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就可以拿到补偿。被拆迁人存在选择的权利,可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地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置换。权威律师王有银认为这样的制度安排,既兼顾了财产保护与社会稳定,更有利于实现多元价值目标的平衡。因此除了法定的特殊情形之外,任何人无权指定被拆迁人只能接受其中一种安置方式。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没房子离婚后户口怎么
    2023-07-20
    246人看过
  • 2024公益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公益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益性拆迁的经济补偿和商业补偿是一样的,都是依据拆迁评估的价值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二、拆迁货币补偿如何
    2023-12-16
    261人看过
  • 拆迁补偿的受益人是谁?
    新《条例》明确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因为使用人即承租人相对房屋出租人而言,是以支付租金而得到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而房屋的收益、处分权利仍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因此,新《条例》将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确定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房屋拆迁同时也会给承租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原《条例》关于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对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的原则,是在公有房屋为主体的情况下规定的,实践中因拆迁人不征求房屋所有人的意见,直接与房屋使用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一些城市实行的货币安置,将大部分补偿资金支付给房屋使用人,致使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引起房屋所有人诸多不满。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房屋产权结构已从公房为主体转变为个人拥有住房为主体。而房屋的租赁关系是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2023-07-07
    304人看过
  • 同样是拆迁,公益拆迁补偿怎么不一样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政府拆迁?什么是商业拆迁?政府拆迁指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以行政手段去将收回被拆迁户私有财产收回国有的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将要给予被拆迁人公平补偿。所以,政府拆迁的出发点一定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商业拆迁指的是开发商以营利为目的,与被拆迁人协商成后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开发商,然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所以,商业拆迁的出发点肯定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不是以公共利益的需要。其次,我们需要了解政府拆迁和商业开发的拆迁形式到底有什么不同?政府拆迁是需要严格按照合法的程序来与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其给予的补偿也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的。而且政府拆迁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拆迁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商业拆迁基于双方平等,自由的原则下进行的拆迁。所以,没有强制权力,更不能有强买强卖的行为。而
    2023-11-30
    345人看过
  • 地铁拆迁是公益性拆迁吗?应该怎么补偿?
    一、地铁拆迁是公益性拆迁吗?应该怎么补偿?地铁拆迁是属于公益拆迁的一种,拆迁的补偿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
    2023-04-13
    343人看过
  • 拆迁补偿的经济效益
    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离婚后还有份吗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不管是何种类型的房屋,只要是被国家或者是企业等单位征用,那么房屋的所有者就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并且此赔偿金一般都是赔偿给户主的,故而即使
    2023-07-08
    433人看过
  • 独生子女分户与拆迁补偿:权益是否受保护?
    现有的拆迁补偿条例没有对独生子女补偿作出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房屋拆迁的程序有: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6、申领拆迁许可证。7、发布拆迁公告。8、拆迁冻结。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
    2023-12-20
    384人看过
  • 公益用征地拆迁给补偿吗
    一、公益用征地拆迁给补偿吗首先得说啊,咱们给拆迁的土地按照原始利用方式来计算补偿费用嘛。比如说,土地要是用来种粮食的那就得算上土地补偿费,还有安置补贴,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蔬菜幼苗的补偿费等等啦。再来说说关于土地征收的问题吧。地块补偿的标准是要综合考虑土地原来的利用目的、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出价值、地理位置、市场需求情况、人口数量以及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这些因素呢!而且,这个区片综合地价还得至少每隔三年就要进行一次调整或者重新发布哦。《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
    2024-07-28
    457人看过
  • 拆迁补偿是否影响了顶楼居民的利益?
    不是的,顶楼的拆迁比例不会比别的特例,因为那房屋的价值那是有两个层面体现。第一个是他房屋本身的材质装修,另外一个就是,土地本身的价值,整理土地的价值,这一块你第一层和最高层的所分摊的土地是相同的,所以这一点没有茶叶。另外的话,装修的面积第一层和最顶层也是没有区别的,这一天也是相同的,装修的话,跟你实际情况来进行补偿,所以说顶层对你的成见不上,没有任何的影响,有影响的只是你房屋本身的价值。“住改非”房屋在拆迁中是不是要增加补偿如果住改非房屋是合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对往改非房屋进行拆迁时,可以依据商用房标准进行补偿,经济补偿是会增加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
    2023-07-20
    124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的权益是否具有继承性?
    (一)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二)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民法典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依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这已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
    2023-07-05
    247人看过
  • 是否要公证拆迁协议的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而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后,双方应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拆迁补偿协议要不要公证,我国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由当事人决定要不要进行公证,不公证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签订拆迁协议还需注意以下事项: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遗嘱需要公证吗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
    2023-07-04
    152人看过
  • 拆迁补偿权益纠纷
    拆迁补偿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多种,具体有: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一、出租土地违约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首先协商或者请求调解处理,如果协商不一致或者调解无效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来处理。1、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因合同事务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通过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
    2023-03-09
    240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如果公益拆迁,拆迁补偿比商业拆迁,政府补偿是否有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益性拆迁的经济补偿和商业补偿是一样的,都是依据拆迁评估的价值进行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价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 商业拆迁的拆迁补偿比公益拆迁的赔偿低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18
      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补偿是一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两者的补偿情况是一样的,应当按照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来进行赔偿,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 拆迁公益拆迁评估真的会影响补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7
      会。公益拆迁评估会直接影响补偿多少,有关公益拆迁补偿的情况必须经过拆迁评估,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评估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但评估的结果肯定是会影响到公益拆迁的补偿标准的。
    • 地铁拆迁是公益性拆迁吗?应该怎么补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4
      地铁拆迁是公益性拆迁,应该按照房屋进行征收的规定来进行补偿,具体的来说的话,这种补偿的话,包括房屋本身的一个价值以及拆迁之后对于相关的房屋居住的人员来进行临时性的安排产生的一定费用,只有将各种费用考虑周全,才能够避免损失。
    • 企业拆迁遇到公益性拆迁怎么补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6
      公益性企业遇到拆迁以后的补偿政策和其他普通企业能够获得的补偿都是一样的,那这样的话,拆迁企业过程当中的具体补偿政策都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自行制定的,所以说,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各地对拆迁企业的补偿政策是千差万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