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护被拆迁人权益“野蛮拆迁”将罚10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0:05:18 69 人看过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导入法治

改动近百处的《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昨(4)日首次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近年来,随着全省各地相继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和旧城改造力度,城镇房屋拆迁量随之增大。与此同时,各地由城市拆迁引发的信访事项也源源不断———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的统计,目前反映城镇拆迁问题的信访事项位列五大信访突出问题。

省建设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将现今城市拆迁问题归纳为4类:有的城市超越经济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拆迁规模,造成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不落实;有的城市随意变更城市规划,致使不少近年新建的商品房和珍贵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被拆除;有的城市对依法拆迁重视不够,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存在违规拆迁问题;有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严重违规操作,出具不实拆迁评估报告。

为此,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厉叫停“野蛮拆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出台政策保护被拆迁者合法利益。此次修改将进一步把“维护拆迁者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意图由政策层面导入法治轨道。

省建设厅厅长杨*波昨日表示,为更充分地体现民意,起草组不仅多番组织调查研究,还于去年10月20日举行了有拆迁人代表、监管人代表、房地产评估机构代表和包括被拆迁人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立法听证会。

对比草案新增的三项内容,上述立法主旨体现明显:一是建立监督机制,二是保护被拆迁人利益,三是对特困户进行保护。此外,禁止“野蛮拆迁”的相关内容也被写在草案中。

不过,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有关人士也指出,此次审议还只是开始,鉴于本部法规涉及问题敏感,不排除再度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可能。而按照惯例,一般草案必须要经过三次审议才能通过。

草案解读引入外部监督

针对部分城市盲目扩大拆迁规模,草案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应当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与改革部门批准并报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此外,草案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审查拆迁许可证申请时,应当邀请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社区代表等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对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评议。拆迁申请获得批准后,参加评议的代表有权对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情况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款专用情况进行监督。

补偿安置资金专款专用

为防止拆迁人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挪作他用,草案规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其存款额度,应当不少于扣除安置现房价值后该项目的补偿安置总额。拆迁人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草案同时规定,挪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撤销房屋拆迁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取消货币补偿政府指导价

草案删去了原条例关于“货币补偿金额以政府指导价确定”的规定,而是按照国务院条例,实行“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原则。

草案还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必须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面积实行产权调换,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产权调换面积;拆迁人扩大或缩小产权调换面积超过3%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接受或有权对超过3%的扩大部分的产权面积以成本价进行结算。

安置房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草案规定,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

“野蛮拆迁”者既赔且罚

草案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拆迁或者未由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拆迁的,拆迁人和有关单位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也不得强行拆除未搬迁的被拆迁人的房屋。第41条同时明确,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并对拆迁人或者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被拆迁人相关文章
  • 野蛮拆迁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
    野蛮拆迁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有人采取暴力手段实施拆迁,那么所涉及的全部损失将由对方赔偿,政府人员是否违法将被调查。暴力拆迁,是指以暴力手段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这些行为被称为“暴力拆迁”,如断水、断电、放狗放蛇、白天强行砸向“钉子户”的房屋、晚上将熟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
    2023-05-08
    211人看过
  • 野蛮拆迁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
    撬门入室,裸身绑架,扔到墓地,半夜强拆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一对夫妻的遭遇令人同情,更令人深感不安。在中央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今天,这样的野蛮拆迁无疑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强拆事件发生以后,新郑市官方回应称,被强拆的房屋属私盖未批,百余户仅张家一户不同意拆迁,而且漫天要价。但是,即便确为漫天要价、违章建筑,当地政府也应先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在没有行政权力的干扰下独立判断指控是否成立,如果成立再由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这才算得上合法依规。还要看到,撬门入室、剥夺人身自由、强拆私宅,这都是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在采访现场,一些同样面临拆迁的群众告诉记者,因为害怕当地政府对他们也实施暴力拆迁,连日来晚上都不敢睡觉。足见地方政府无视法治精神,对人民群众的伤害有多大。近年来,各地发生的诸多类似拆迁事件中,常常可见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或纵容。为了早日完成拆迁,一些地方有关部门将拆迁任务包干分解,甚至委托带
    2023-06-08
    402人看过
  • 强制拆迁法律依据有哪些如何保护被拆迁人权益
    当前,随着我国建筑业、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拆迁行为越来越多。相应的强制拆迁也屡见不鲜,强制拆迁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我国强制拆迁目前存在着许多法律问题,本案即体现了三处:首先,谁享有强制拆迁权?强制拆迁权可以说是行政强制权的一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强制法,因而对于行政强制权也无统一规定。但依法理而言,行政机关某一权力的享有必依法律授权,正所谓权力乃法无规定不可为。在本案中,《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而本案的被告正是得到了江津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因此享有强制拆迁权。其次,行政强制行为应遵循哪些
    2023-04-23
    428人看过
  • 官员野蛮拆迁被追刑责具积极意义
    【拆迁条例】官员野蛮拆迁被追刑责具积极意义一些基层政府和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为了自己的私利,随意触犯红线,违法违规暴力拆迁,酿成恶性事件,显然与中央一贯力倡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相违背。在安徽阜阳双清路扩建拆迁过程中,阜阳市颍州区原副区长曹颍章超越职权,擅自强行拆除两家民房,并指使开发商对屋主大打出手,致使一人自杀未遂变成了植物人。近日,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曹颍章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4月21日新华社)地方政府官员因暴力拆迁而被追究刑责,这种情况此前并不多见。4月初,《南方周末》记者的调查显示,最近3年发生的8起拆迁引发自焚的事件中,几乎没有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强制拆迁事件频发但鲜有追责,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法律的长期缺位。这种缺位降低了暴力拆迁的成本,因而容易助长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者的嚣张气焰,导致强拆事件此起彼伏。上周刚传出北京延庆拆迁人员戴头盔
    2023-06-08
    467人看过
  • 商业拆迁时被拆迁人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业拆迁时被拆迁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当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自己应得的补偿数额,同时可以与政府部门进行谈判,谈判未果应当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拆迁有纠纷的是最后解决吗拆迁有纠纷的不是最后解决。有纠纷政府与当事人都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如下:1、被拆迁对象对拆迁有意见的,可以与征收方协商,拆迁公告一公布,有意见的就可以进行沟通,征收方也应当及时沟通处理,并不是有纠纷的最后解决;2、被征收的房屋,有诉讼等纠纷的,并不影响拆迁,拆迁是有补偿的,诉讼纠纷标的物可以由房屋变更为拆迁补偿。二、强拆手段曝光怎么举报最有效一、无形的—拆迁程序中的行政审批。对于此类问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有形的—拆迁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一)暴力威胁手段暴力威胁—言语、行
    2023-03-28
    497人看过
  • 鸿某星野蛮拆迁8住户艰难索赔
    网友投诉:2005年9月11日,对于大竹县酒厂王某富等8名下岗职工来说,是现在提起来都感到心寒的日子。不顾居民的苦苦哀求、无视百姓的身家性命,达州市鸿某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员将居住在县酒厂女生楼的8家下岗职工住户强行赶出了住宅。随后,数台铲车将整幢房屋夷为平地。楼中的8家住户从此无家可归。日前,王某富、饶某俊夫妇俩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希望得到帮助。你看嘛,我们现在家也没有,家里的坛坛罐罐都毁了,她(妻子)的病也因着急生气越来越重了。王某富捧着自已的房产证书欲哭无泪。他告诉我,他是一名伤残军人,现在是大竹县县酒厂的下岗职工,每个月靠着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社区每个月80块钱的低保金生活,妻子饶某俊5年前就被查出患有绝症。2004年9月29日,夫妇俩想尽千方百计东借西凑了些钱将位于大竹县竹阳南路县酒厂女生楼3-13、3-15号两间住宅买了下来。大竹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给王某富颁发了房屋
    2023-04-23
    468人看过
  • 房屋拆迁必须遵守的原则,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林先生家所在的地区,大部分房屋建设于上世纪60年代,经过风雨的不断侵蚀,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基下沉,缝隙松动,更有的地方,木质结构出现了腐朽的情况,电路也出现老化问题,稍有不慎可能就会引发火灾,住在这些地区附近的居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于是,当地政府批准了该地区的改造项目,主要根据是原建设部三类房屋应停止使用,四类房屋应整体拆除的规定,但在该项目的主管部门与当地的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时,却有高达百分之四十四的居民不愿签订补偿协议,据了解,该地区涉及4468户居民,项目主管部门修改了补偿标准后,接受当地的所有住户投票,表决搬迁意愿,在公证员和其它有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根据最终投票结果显示,2210票同意,1225票反对,12票无效,其余弃权,通过这样的民主决策,为此次危房改造提供了,充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依据。该案例很好的提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征收国
    2023-04-13
    327人看过
  • 如何在遭遇野蛮拆迁时进行有效的维权
    1、遇到违法暴力拆迁时,尽量不要与违法拆迁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其雇用的社会闲散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发现有暴力拆迁或者偷拆时一定要先报案,要求公安机关来给予帮助,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备用。2、有的地方拆迁人员采用到拆迁现场搞小摩擦,制造事端的手段诱使被拆迁人激怒,搞出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后,通知警察抓人。轻点治安拘留,重的刑拘,逼迫当事人就范。3、律师主张、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当违法拆迁行为及伤害被拆迁人的行为正在进行时,可以正当防卫。遭遇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遇到拖欠工资的这种情况,可以这样处理:1、先是和公司沟通,反映情况。2、如果沟通不成的话再申请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3、调解不成建议申请劳动委员会仲裁。4、仲裁不成功最后是起诉5、如果单位涉及的是恶意欠薪,涉及犯罪的话,建议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情
    2023-07-08
    203人看过
  • 拆迁不公告,一天不签字就扣除一天拆迁奖励,如何应对野蛮拆迁?
    黄先生家房屋去年被纳入拆迁范围,但是至始至终,他都没看到补偿安置方案。这并非上面没有下发,而是村里没有公布。村里告诉他,补偿的政策都是由村里传达,工作人员都能讲清楚,让村民们放心签字。能讲清楚有什么用?谁知道是真是假?黄先生并不傻,他坚持让村里拿出正规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给村民看看。但村里不同意,反而说黄先生不配合工作,还说“一天不签字就扣除一天拆迁奖励”。事实上,村里这一招还挺管用,黄先生周边的村民由于以老年人在家的情况居多,法制意识不强,为了“多领奖励”,陆续签了字,这让黄先生更着急了。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告,这合不合法?被征收人就没办法知晓补偿标准了吗?下面拆迁律师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具体进行分析。村里无权隐藏补偿方案,村民有权知悉补偿标准在拆迁实践中,农村房屋征收也在适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2023-06-22
    73人看过
  • 土地拆迁后如何保护个人权益
    耕地和宅基地被征收拆迁,如何依靠法律保护个人权益?不久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发生一起强拆事件:当地村支部书记领导上午未经协商强行拆除房屋,却无视屋内群众,单方面认为屋内无人,而户主说找不到母亲,于是村支部书记也认了出来,因为他们是在冤枉人,强拆,结果埋葬了一位年迈的母亲,每隔21天就要挖房子找尸体。这起“强拆导致农村妇女被活埋”的案件震惊全国。尽管事后有27人被起诉,许多干部因涉嫌渎职被立案,但他们的生命却黯然逝去。作为农民,他们始终是弱势群体,基本上没有话语权,甚至要面对开发商和村干部的双重压力,所以胆小。考虑到他们将来可能需要村里的帮助,又不敢给村里添太多麻烦,只好只拿一点补偿。如果他们不同意,也叫“钉子户”,影响全村搬迁,更不用说邻里关系了。突然断水断电,有几个壮汉,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首先,国家高度重视保护村民个人利益。近年来,有关政策和法律相继出台,保障了人民群
    2023-05-08
    419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与被拆迁人权益保障探究
    当前,随着我国建筑业、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拆迁行为越来越多。相应的强制拆迁也屡见不鲜,强制拆迁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我国强制拆迁目前存在着许多法律问题,本案即体现了三处:首先,谁享有强制拆迁权?强制拆迁权可以说是行政强制权的一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强制法,因而对于行政强制权也无统一规定。但依法理而言,行政机关某一权力的享有必依法律授权,正所谓权力乃法无规定不可为。在本案中,《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而本案的被告正是得到了江津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因此享有强制拆迁权。其次,行政强制行为应遵循哪些
    2023-07-02
    174人看过
  • 拆迁时怎么保障房屋拆迁权益?
    1、保留好征地拆迁的资料一些当事人房屋被征收,在征收中政府给的补偿非常的低,在前期电话沟通的过程中,一再强调让将资料保留好,不要随意签字,不要在协商好之前搬家,过了半个月当事人来电表示已经搬家,想要争取补偿,但是让带资料来的时候,当事人表示,因为自己很生气这次征收,将所有手头的资料都扔掉了,没有任何资料可以参考;这对后期的维权产生很多的障碍;所以请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手头的资料,为以后的维权做好铺垫。2、不要随意签字很多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都不了解具体政策,在拆迁办或者是项目指挥部给资料的时候在不看的情况下直接签字,导致很多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签署哪些文件,更有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在征地和拆迁项目中签署空白协议,导致最后权益受损而无处说理;所以请注意不要随意签字,维权的难以可能只在一瞬间的选择。3、及时请律师介入很多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来电中说明情况,希望
    2023-08-05
    130人看过
  • 蛮父迁怒房屋拆迁事件
    爱子患病身亡,糊涂老父竟将儿子之死迁怒于房屋征迁,聚众将儿子的棺材抬至县国土局内,并对国土局设施一通乱砸。11月19日,经湖南省株洲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刘若龙有期徒刑五年,并判令其向株洲县国土局赔付损失3.75万元。刘若龙是株洲县渌口镇村民,因县城规划发展需要,刘先前居住的房子被划入了征地拆迁范围。今年6月,刘若龙的房子被征收拆除,但刘一直对自己的房子被拆迁耿耿于怀。6月17日,刘的儿子因被狗咬伤,突患狂犬病不治身亡。悲痛之余,刘若龙竟将爱子之死迁怒于拆迁。6月20日上午,刘若龙到株洲县国土局提出赔偿要求,遭到拒绝后,刘将儿子出殡的棺材抬到国土局办公大楼,并对办公大楼设施一通乱砸。事后经评估,刘等人损坏的财物价值总计达3.7万余元。
    2023-06-05
    273人看过
  • 拆迁户如何预防强行拆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从上述规定明显可以得出结论:一必须是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拆迁;二、进行商业开发不能拆迁;三、必须给予足额赔偿,并且必须已经向被拆迁人付清。四、如果上述条件不能满足,不得拆迁。但是,在各地实践中,特别是开发商为了获取利益最大化,就不惜聘用黑社会力量进行强行拆迁。并且不法奸商往往和地方党政官獠狼狈为奸,结成利益共同体,对开发商聘用黑社会力量强行拆迁的行为充耳不闻,甚至还在幕后操纵。在现在机械化作业的情况下,被拆迁地区在一夜之间就成废墟,比四川
    2023-04-23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更多>

    #被拆迁人
    相关咨询
    • 如何应对拆迁公司野蛮拆迁?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民的住宅权在我国属于一项宪法性权利,任何人不得侵害和剥夺,否则将会触犯国家刑律,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住宅居住者同意或没有
    • 遭遇野蛮拆迁该如何维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9
      1、思想上牢记:遇到违法暴力拆迁时,尽量不要与违法拆迁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其雇用的社会闲散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发现有暴力拆迁或者偷拆时一定要先报案,要求公安机关来给予帮助,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备用。 2、忍无可忍、还得再忍。有的地方拆迁人员采用到拆迁现场搞小摩擦,制造事端的手段诱使被拆迁人激怒,搞出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后,通知警察抓人。轻点治安拘留,重的刑拘,逼迫当事人就范。 3、无需
    • 北京野蛮拆迁有事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7
      没事的,毕竟是北京首善之区,野蛮拆迁一般不会发生的。对于拆迁问题,我感觉要分三步走,第一步是看对方是不是符合相关的法律程序,属于合法的拆迁,如果是那就是第二部,如何对自己所在的区位进行评估,以求达到最大值,三、签订补偿协议,进入正式的拆迁。如果不是合法拆迁,那就也进入第二部,双方谈判,你可以提一些相对高的条件,对方因为不合法可能会答应,当然,如果涉及数额较大,最好是找个律师。
    • 长期野蛮拆迁违法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1、野蛮拆迁的行政行为违法。 2、野蛮拆迁是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制进行征地拆迁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野蛮拆迁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给予其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 国家对野蛮拆迁的处罚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5
      野蛮拆迁是指通过暴力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的行为。停水,停电,放狗,放蛇;白天强行冲进钉子户的家里乱砸;或者晚上强行入户,把睡得很香的居民抬出来控制住,瞬间把人家夷为平地,这些行为都叫暴力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