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法确定合同违约的损失如何赔偿?
1、无法确定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的,需要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违约后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合同本身就不合理可以要求赔偿吗?
1、合同本身就不合理不一定可以要求赔偿,民事损害赔偿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四点:
(1)必须要存在民事损害的事实;
(2)必须存在需要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
(3)必须是因为民事损害的发生,才导致民事损害结果的出现;
(4)民事损害必须是因为债务人的自身原因而造成的。
2、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范围:
(1)财产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
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5)实物赔偿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三、合同违约金和损失能否同时主张?
合同违约金和损失不一定能同时主张,需要区别对待:
1、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
此外,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但在请求增加违约金后又请求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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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合同的损失赔偿如何处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23首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其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后,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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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合同损失赔偿合同违约责任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5无偿合同的损失赔偿责任应当由双方约定,而不是因为无偿就没有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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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失赔偿数额如何确定,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6一般是按照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的,而且,造成的实际损失是包括合同履行后守约方可以取得的利益的,不过,违约赔偿数额最多不能超过合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预见到的违约行为会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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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损失,对方无法确定受损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二)》第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一方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