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20:37 136 人看过

一、离婚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十九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怎么确定遗产继承纠纷诉讼管辖呢
    一、怎么确定遗产继承纠纷诉讼管辖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主要包括当事人有无继承权的纠纷及当事人因分割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在这类诉讼中,当遗产分布在不同法院辖区时,需要区分主要遗产和非主要遗产,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查明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遗产的范围及继承份额等问题,从而有助于法院正确地解决纠纷。二、遗产继承纠纷起诉流程1、立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管辖法院为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起诉状、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3)到被继承
    2023-06-08
    485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不动产管辖是属于人民法院,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一、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2023-04-02
    176人看过
  • 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何确定管辖
    离婚财产的分割确定管辖的方式是: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财产分割管辖权相关法条有哪些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
    2023-08-12
    80人看过
  • 财产纠纷判决离婚后财产价值如何确定
    审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财产的价值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确定:若属于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不予处理的财产,财产价值以处理时的市场价值确定;若属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财产价值的确定可适用“就高”原则,即离婚时财产的市场价值高,以离婚时的市场价值确定。离婚后发生的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物、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
    2023-07-22
    80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级别管辖地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级别管辖地的规定是: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案件受理之后,当地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一、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民事案件的管辖划分有三种:一、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二、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
    2023-03-06
    238人看过
  • 什么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杭州离婚律师:什么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结婚后,夫妻没有对婚后收入做出特别约定,那么婚后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分割,可以在离婚后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分割。这就是杭州离婚律师所说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杭州离婚律师代理的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一般是由以下几种情况引起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没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二是,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三是,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四是,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也就是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这些情况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法院都会受理。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杭州离婚律师在具体处理离婚后财产
    2023-06-22
    82人看过
  • 婚姻纠纷怎么规定管辖
    (一)国内离婚管辖1.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2.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2023-02-23
    407人看过
  • 离婚纠纷的地域管辖权的确定方式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
    2023-03-16
    355人看过
  • 离婚财产纠纷专属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如下:公民因一般民事纠纷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工程结算纠纷处理建筑工程发生的结算纠纷一般归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起诉书住址写哪一般是男方户口所在地。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三、起诉别人是不是必须到当地法院?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
    2023-04-11
    189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后管辖权纠纷怎么处理?
    一、诉前财产保全后管辖权纠纷怎么处理?可以申请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具体情况(一)提审和报请所谓提审。
    2023-06-03
    463人看过
  • 离婚后申请执行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在哪?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管辖法院在被告住所地。一、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在哪合同诉讼管辖法院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去管辖租赁合同纠纷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管辖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
    2023-06-25
    478人看过
  • 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管辖股权的划分
    离婚后财产股权纠纷管辖地是被告所在地法院。在离婚案件涉及公司股权分割请求中,若有案外人第三人异议,法院一般不在离婚案件中受理当事人一方要求公司股权分割的诉讼请求。股权是在结婚之后取得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的如何调解夫妻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式:夫妻的财产纠纷由双方协议处理,能够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协议内容解决纠纷;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法院分割时依法不分或者少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23
    284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责任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一)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一)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指企业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两者间是并列关系,不存在先后顺序问题。由于债务人的主要营业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可能并不在同一地方,因此,不同的法院对破产案件可能同时享有管辖权。为了解决可能存在的不同法院就同一破产案件都享有管辖权而引发的管辖冲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在《
    2023-06-11
    477人看过
  • 离婚协议能管辖离婚后纠纷吗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合同选择被告地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址、原告地址、目标地址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纠纷案件一般涉及三种诉讼请求:第一,判决双方离婚;第二,判决子女归谁抚养,另一方承担多少抚养费,如何行使探望权;第三,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涉及到双方是否离婚以及子女抚养的纠纷,不能协议管辖,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纠纷,因不涉及身份问题,故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管辖。离婚协议能更改吗协议中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内容,从发给离婚证后就生效了。登记离婚的法律后果已经确立了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对方反悔,反悔无效。但针对财产权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靠起诉来维权。即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2023-08-16
    478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财产纠纷离婚后执行期间如何确定财产管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4
      离婚后财产确定权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离婚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
    • 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怎么确定的,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7
      根据以下法律规定,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地域标准非国籍,答辩期也是30天)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反之,财产案件原告住所地不能管)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 2022年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规定管辖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8
      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所以仍然要适用《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 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
    • 离婚后怎么管辖不动产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8-22
      离婚后不动产纠纷规定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文分别对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