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竞争性磋商,少于三家投标人是否有特别说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3:30:21 100 人看过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采购活动的项目有两类:一是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二是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在磋商过程中如供应商不足3家,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

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有: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无效属于废标吗
    一、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无效属于废标吗通常来说,这个事情我们不会当作废标的情况来看待。首先呢,按照正常的招投标规矩来看,清单的内容,比如这里说的工程量数量啊,这些都是招标方明确告诉大家的,要是你这边的投标单位悄悄改了数儿,那肯定就是要被直接刷掉的。再说说吧,废标这事儿,它其实是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如果报名或者实际参与的供应商只有两三个,或者有什么违法乱纪的行为影响到了公平竞争,又或者所有的投标价格都超出了预算,甚至因为某些突发状况导致采购任务不得不取消的话,这时候招标采购单位就会宣布所有的投标全都无效。《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五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
    2024-07-02
    428人看过
  • 竞争性磋商开标流程
    一、竞争性磋商开标流程竞争性谈判开标流程有:竞争性谈判开标、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
    2023-06-07
    477人看过
  • 竞争性磋商最快多少天开标
    竞争性谈判开标最快不得少于二十天。根据相关规定,招投标类采购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天。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2023-04-01
    143人看过
  • 是否允许两家公司继续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只剩两家不可以继续进行,有关法律规定,如出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此要重新开始采购招标活动。两家争议宅基地如何确权宅基地确权两家界限有争议,土地确权纠纷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可以以处理争议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土地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引发的争议,这个争议是因为土地归属权不明导致的纠纷。出现这类情况可以采取行政调解处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不成功也可以在三十日之后提起诉讼。如果事实非常清楚,明显有一方不能取得土地,那么就可以确权,即法律不允许随便故意滋事、无事生非、胡搅蛮缠。群众说争议,政府管不了,但是政府哪里出现争议的时候不多,他们的原则是没有经过批准的、没有备案的很可能涉及违法行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2023-07-10
    96人看过
  •  只有两家公司报名竞争性磋商,是否可以进行开标?
    本文介绍了竞争性磋商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申请单位数量要求以及开标的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仅限于两家报名者参加,否则无法进行开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申请单位至少需要达到三家或更多。开标指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主要内容的行为。竞争性磋商仅限于两家报名者参加,否则无法进行开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申请单位至少需要达到三家或更多。否则被认定为明显缺乏竞争,本次招标宣布无效,必须重新拟定招标文件,并分析是否是资质和其他要求过高,导致竞争力不足。开标指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主要内容的行为。 " 开 标 只 有 两 家 单 位 参 加 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人的
    2023-09-03
    111人看过
  • 竞争性磋商只剩两家是否可以继续进行
    竞争性磋商只剩两家不可以继续进行,有关法律规定,如出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此要重新开始采购招标活动。一、采购未签订合同原因包括采购未签订合同不违反规定。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都有义务和对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二、合同单一来源是什么意思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适用于达到了限购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
    2023-03-27
    312人看过
  • 竞争性磋商后多久发中标公示
    一、竞争性磋商后多久发中标公示竞争性磋商结束后,一般需要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因此,竞争性磋商结束后,通常至少需要3天的时间来公示中标结果。但请注意,这只是一个通常的情况,具体的公示时间可能会因项目、地区或招标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确保公示时间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二、竞争性磋商后发中标公示需要哪些材料竞争性磋商后发中标公示需要以下材料:1.中标通知书:这是向中标人发出的正式通知,表明他们已被选为项目的中标者。2.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双方之间的约定,应注重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合规性,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这份文件可能会作为公示的一部分,展示给公众。3.中标人的资质证明:这包括中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等,以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
    2024-02-28
    68人看过
  • 竞争性磋商二次流标后怎么办
    竞争性磋商二次流标后采购人需要重新评估采购方案,确保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可以重新公告磋商采购,进行第二轮磋商,第二轮磋商仍无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考虑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如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2024-05-14
    280人看过
  • 竞争性磋商时间与公告时间多少
    为了确保竞争性磋商的充分透明和公正,官方规定了磋商公告的期限为不少于10个自然日。同时,磋商文件的售价也应遵循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的原则进行合理确定,不得以赢取利润为主要目的,且严禁将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唯一依据。另需注意,自磋商文件公示之日起至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止,应当保证有至少10天的公告时间。《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2024-05-22
    213人看过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流程
    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其核心一是要有竞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二是要有谈判(即最终的结果必须要在谈判的基础上确定)。离开了这两条,所有的行为和结果都是不合理、不规范甚至是违规违法,都是应当受到制止的。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在特殊情况下,这种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但是专家提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把握、操作准确,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出现重判轻谈或是只判不谈情况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定要及时制止,以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否则很容易会引发质疑和投诉。
    2023-04-03
    189人看过
  • 竞争性磋商成交公示期几天
    竞争性谈判项目成交结果将在官方平台公示十个自然日。此处所述“竞争性谈判”正式称之为“买方主导型磋商程序”,即采购方或代理机构在邀请至少三家以上规模相当的供应商参与议价磋商后,最终认定中标者为供应商。对于非重要项目的公示期,通常不应低于七个自然日;而对重大项目或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公示期应显著延长至十个自然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
    2024-08-10
    72人看过
  • 解析竞争性磋商的真正含义
    一、解析竞争性磋商的真正含义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是首个“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二、可以适用竞争性磋商的项目有哪些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三、竞争性磋商的公告有什么内容竞争性磋商的公告包
    2023-08-07
    491人看过
  • 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是否现场开标
    一、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是否现场开标截止投标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现场宣布公开招标失败不再继续唱标现场由招标单位、参加招标的单位、招标监管机构代表、建设单位的与会代表共同见证下签字确认二、招标代理机构要符合哪些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以下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述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
    2021-12-20
    153人看过
  • 竞争性磋商评审结果要公布吗
    政府采购中,竞争性磋商方式由于其适用范围广(购买服务和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等)、评标办法可定制化(综合评分法)以及磋商环节的存在,成为了政府采购中除公开招标,使用最频繁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大的特点,即磋商小组(包括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可以在确定成交人之前就技术、服务、价格等多项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评审专家专业力量的利用,也加大了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自主权。在采购方式规范上,竞争性磋商除了过《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约束外,还专门针对其制定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虽然《办法》中有对竞争性磋商程序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还是遇到一些模棱两可的难题。一、招投标公司主要是做什么的招标公司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公司。具体内容如下: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
    2023-02-28
    79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3-22
      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区别如下:1、评审方法不同,竞争性谈判采取最低价法,而竞争性磋商采取综合评分法;2、评审侧重不同,竞争性磋商最主要考虑的则是综合指标;3、供应商确定方式不同;4、文件发放日期不同,竞争性谈判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不得少于10日;5、澄清修改时限不同。
    • 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是几天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5-09
      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为5个工作日。开标是指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的行为。开标时间应当在提供给每一个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以使每一投标人都能事先知道开标的准确时间,以便届时参加,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 竞争性磋商的评标有哪些要求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0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
    •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是几天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3-2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应不短于5个工作日。因此,如果是采用电子采购方式由供应商自行从指定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话,留给供应商下载的时间也应不短于5个工作日。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复的竞争性谈判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共同制作谈判文件,经采购人确认谈判文件后,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布,公示期限由采购人掌握,一般均为三天以上。
    • 竞争性磋商最快多少天开标,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0-05
      竞争性谈判开标最快不得少于二十天。根据相关规定,招投标类采购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天。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有利于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