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契税优惠政策
契税
①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②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举个例子:
①首套房44平方米,总价150万元,调整前契税需缴纳4.5万元,调整后只需缴2.25万元。
②二套房00平方米,总价100万元,调整前契税需缴纳3万元,调整后只需缴2万元。
③二套房买80平方米,总价80万元,调整前调整前契税需缴纳2.4万元,调整后只需缴8000元。
二、取消契证后的注意事项
从今年10月8日起,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缴纳契税的,将取消发放契证。原已发放的契证仍可作为契税完税证明使用。
1、取消契证后,不会影响房产登记
决定取消契证后,省地税局立即与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进行了协商,纳税人可凭契税税票或契税业务联系单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权属登记。
地税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尚未实现部门信息共享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凭纳税人提交的契税税票或契税业务联系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实现信息共享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根据地税部门推送的契税完税或不征税信息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2、取消契证后,不会影响房贷业务
目前部分市县银行和公积金贷款部门在审核贷款业务时,以契税计税价格和完税情况为依据;那么,契证取消后,这些部门的业务办理有可能面临调整。省地税局已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银监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就取消契证后房产交易过程中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各相关部门将通过内部告知、修改调整受理资料等方式提前做好应对措施,确保纳税人房贷业务的顺利进行。
3、完善信息查询功能,满足纳税人需求
目前,地税征管系统中都可以查询房产交易相关涉税信息,契税税票及契税业务联系单上也都记载了相关涉税信息,以满足纳税人的再次交易和查询需求。
-
经开区契税优惠政策
180人看过
-
长沙契税优惠政策2020
397人看过
-
杭州契税新政策2020
316人看过
-
杭州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155人看过
-
契税优惠政策是否已经失效?
276人看过
-
最新成都市契税优惠政策
109人看过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 更多>
-
拆迁可享受什么契税退税优惠政策?拆迁补偿能享受什么契税优惠政策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拆迁可享受什么契税退税优惠政策如下:市民对因拆迁而享受契税优惠政策都有所了解,但是在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上还存在一定的盲区。6月24日,地税部门提示,契税退税切勿超过3年期限。据了解,被拆迁的市民在获得拆迁补偿之后购买商品房的,应于办理新购房屋产权证明前,即缴纳契税前,先行办理契税免税手续,这样就可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免予缴纳部分或者全部契税。而不少市民在缴纳完新购房屋的契税后又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
-
2015房产契税政策优惠契税减免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82015房产契税政策优惠契税减免江西、湖北、河北、市:南昌、海口、铜陵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减半;90平方米及以下且家庭唯一普通住宅,契税按1%税率征收。江苏、福建天津: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缴纳1%契税;90-144平方米缴纳1.5%契税,144平方米以上缴纳3%契税。契税按首套执行且减半。创业人才购房契税减半;商用物业征收30%契税。湖州、宣城: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税全免。包头:首
-
杭州退伍军人优惠政策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21、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2、复学转专业。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3、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4、考研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
-
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上海在线咨询 2024-03-02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契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一般按合同中标明的房屋价款的1.5/100税率征税(房交会契税优惠除外)。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
-
个问题契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